無錫市2019年工傷保險待遇調整相關問答

1.此次調整了哪些工傷保險待遇?

調整了工傷醫(yī)療待遇、傷殘待遇、死亡待遇、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待遇以及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標準等。

2.工傷醫(yī)療待遇有哪些變化?

提高了工傷醫(yī)療費用的支付標準,并擴大了醫(yī)療費用保障范圍,包括: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工傷康復費等。

3.傷殘待遇有什么調整?

調整了傷殘津貼標準,提高了喪失勞動能力等級鑒定費用和輔助器具費用保障標準。同時,對9級至10級傷殘的工傷職工,實施傷殘一次性補貼。

4.死亡待遇有哪些變化?

提高了工傷死亡撫恤金標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和喪葬補助金標準。同時,對因工死亡職工的未成年子女,增加一次性慰問金。

5.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標準有調整嗎?

是的,提高了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標準,調整為:9級為5500元,10級為3500元。

6.此次調整對工傷職工的影響是什么?

此次調整提高了工傷保險待遇水平,增加了工傷職工的醫(yī)療保障、傷殘保障和死亡保障,減輕了工傷職工負擔。


錫人社發(fā)〔2019〕152號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實施意見》(蘇人社發(fā)〔2018〕204號)規(guī)定,我市將對2019年工傷保險有關待遇進行調整,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傷殘津貼(傷殘撫恤金)、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待遇調整:

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傷殘撫恤金)在原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271元,二級261元,三級251元,四級241元。

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xù)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差額調整為:差額占我市2018年同級別月人均傷殘津貼的比例乘以同級別傷殘津貼調整額,差額調整額不超過同級別傷殘津貼調整額。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未辦理退休手續(xù)的,定期待遇按同級別傷殘津貼的調整額進行調整。

五級至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傷殘撫恤金)在原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五級225元,六級193元。調整后的傷殘津貼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月標準調整為:完全護理依賴3608元,大部分護理依賴2886元,部分護理依賴2165元。

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在原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88元。

二、2019年1月1日起,計發(fā)有關工傷待遇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7216元。

三、2018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傷殘津貼(傷殘撫恤金)、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傷職工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以及達到退休年齡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傷殘津貼差額的工傷人員,于2019年1月1日起調整相關定期待遇。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經審批領取上述待遇的,于2019年7月1日起,按本文相關規(guī)定調整待遇。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無錫市財政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