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學生貸款需要條件:

銀行提供貸款一般需要質押、抵押和擔保三種條件。如果你的父母或親戚有一份較好的工作,有穩(wěn)定的收入,將是絕好的信貸資源。

1、大學生貸款申請者及配偶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原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2、大學生貸款申請者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文件;

3、大學生貸款申請者營業(yè)執(zhí)照及相關行業(yè)的經營許可證,貸款用途中的相關協(xié)議、合同或其他資料;

4、大學生貸款申請者擔保材料:抵押品或質押品的權屬憑證和清單,有權處分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銀行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質)押物估價所告。

二、大學生助學貸款的具體流程:

1、提出貸款申請。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后(詳細時刻各校有明確規(guī)定)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借款請求,學校首先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借款請求材料進行資歷檢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擔任,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借款請求后20個工作日內完結。

此項工作完結后,學校安排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并對有問題的請求進行糾正。初審工作無誤后,學校安排在10個工作日內,在檢查合格的借款請求書上加蓋公章予以承認,將檢查成果通知學生,并制作《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

2、銀行對貸款申請進行審批。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借款合同及欠據后的15個工作日內結束簽署工作,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結束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學校在收到借款合同及欠據后,5日內發(fā)還給借款學生。

3、簽署貸款合同。借款請求被同意后,學校依據經辦銀行提交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結安排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欠據的工作,并提交經辦銀行。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一致提交的借款合同及欠據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結簽署工作,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結束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安排。

4、借款銀行發(fā)放貸款。由銀行為每名學生申請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折。國家助學借款實施一次請求、一次授信、分期發(fā)放的方法,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定多個學年的借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fā)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借款,銀行應一次性發(fā)放;一個學年內的生活費借款,銀行(或學校)按10個月逐月發(fā)放給學生。

5、按時償還貸款。借款學生申請助學借款完成學業(yè)后,應重視個人信用,準時償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