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社會生活中,泛起一種“容貌焦慮癥”或“身材焦慮癥”,即一些人對自己的先天形象不甚滿意,通過各種方法或途徑,改變自己的面容,意圖由此獲得事業(yè)或戀情等方面的改善機會。在此背景下,“整容貸”應運而生,部分網(wǎng)貸平臺與醫(yī)美機構聯(lián)合推出整容類相關貸款產(chǎn)品,向愛美但又經(jīng)濟拮據(jù)的人伸出了“經(jīng)濟援助之手”,以超前消費的形式,力促一些人的“形象投資”愿望實現(xiàn)。但這也催生了不法分子將求職與整容相結合,通過發(fā)布虛假招聘信息、許諾高薪回報等方式吸引求職者,以就職需提升形象等借口要求被害人到特定醫(yī)院進行整容并引導被害人貸款,隨后與醫(yī)美機構分成獲利的詐騙手段。那么,這種新型的“整容貸”應如何認定?下面京小槌就通過一個案例,跟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相關法律規(guī)定。
基本案情
2019年7月,小美通過一求職平臺找工作,在平臺上投遞了應聘總裁助理的簡歷,小王在平臺上看到了小美的簡歷,便化名“金總”通過微信聯(lián)系小美說可以幫小美找私人秘書的工作,隨后便介紹了所謂“王總”和“王總”的司機小趙給小美認識。小趙在一輛寶馬車上對小美進行了面試,并告知小美成為老板的私人秘書工資每月高達五六萬元。面試后小趙告知小美,自己的老板因為長相問題沒看上小美,然后給小美介紹了幾家美容醫(yī)院,并許諾整容后會給小美安排入職。
小美來到小趙介紹的美容醫(yī)院進行整容,面對高額的費用,想到入職成功后的豐厚工資,小美聽從小趙的建議選擇了通過貸款平臺貸款進行整容,八萬元的貸款直接打到了美容醫(yī)院的賬戶,小趙、小王以及美容醫(yī)院對違法所得進行了分成。整容后,小美要求入職,但小趙以老板“王總”出車禍一直昏迷為由拒絕給小美安排工作。因為不能入職又無法償還貸款,小美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于是選擇了報警。公安機關對相關美容醫(yī)院進行偵查后,發(fā)現(xiàn)與小美情況相同的被害人多達十余人,被詐騙數(shù)額近五十萬。
案件評析
一審法院經(jīng)審理認定小趙、小王的行為均構成詐騙罪,判處小趙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小王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宣判后,小王不服,上訴至北京三中院。
北京三中院經(jīng)審理認為,小王、小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shù)額巨大,二人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均應依法予以懲處。小王與小趙相互配合,共同虛構高薪招聘的事實,小王冒充招聘中介“金總”負責接觸、面試被害人,并安排被害人與小趙冒充的“老總”司機見面,后由小趙帶被害人前往美容機構貸款整容,小王的行為為小趙繼續(xù)實施的后續(xù)詐騙活動奠定了基礎,系整個詐騙犯罪必不可少的核心環(huán)節(jié),小王與小趙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當。一審法院根據(jù)小王、小趙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zhì)、情節(jié)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判決,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京小槌提示
本案的發(fā)生,騙子固然非常可惡,應當受到處罰。但從防范犯罪的角度,本案也給廣大求職者特別是女性求職者以下提示:
首先是要樹立正確的求職觀。正確的求職觀下,選擇工作崗位應當腳踏實地、與自身能力相匹配。本案的被害人發(fā)布求職信息想要應聘總裁助理,希望既有簡單的工作又有高額的收入,于是給了騙子可趁之機,成了騙子精準詐騙的對象。騙子利用寶馬車進行面試,降低了被害人的心理防線,又虛構高薪工作崗位吸引被害人,進而以容貌不符合老板要求的理由要求被害人整容,正是因為錯誤的求職觀,被害人對這種拙劣的借口降低了防備,進而被騙。
其次是要樹立正確的審美觀。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這種“美”不應僅僅局限于外在的美,當下部分人存在容貌焦慮、身材焦慮的問題,想要通過整容來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和運氣。但一個人的能力并非由外在決定,內(nèi)因才是主要矛盾,內(nèi)在美也是人與人之間差別的主要方面。本案中的被害人正是沒有樹立正確的審美觀,才會為了獲得一個虛假的高薪職位而不惜改變自己的容貌。
再次是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當前有些人享受著超前消費帶來的便利和舒適,但超過個人實際經(jīng)濟能力的過度超前消費往往會帶來很嚴重的后果。本案中,小美等被害人無力負擔高額的整容費用,便聽從了騙子的建議,選擇了貸款整容的方式進行了超前消費,寄希望于入職后的高薪來償還貸款,殊不知自己成了騙子用來“空手套白狼”的工具。
最后京小槌要提醒廣大求職者,如果遇到要入職先整容的工作崗位,首先要想想是不是被騙了。如果遇到詐騙要及時固定證據(jù)并報警,讓騙子受到應有的懲罰。
來源:北京三中院
編輯:常躍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