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證的辦理時間是這樣計算的,一般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的日期或房產證上注明的時間作為其辦理時間。如果交易過的話,是以每一次取得房產證的時間為房產證的辦理時間。
二、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89號第三條第(四)款規(guī)定,“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稅收政策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172號對國稅發(fā)[2005]89號中的關于購房時間問題作了進一步的明確 :
1、《通知》第三條第四款中規(guī)定的“契稅完稅證明中注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填發(fā)日期。
2、房屋產權證上注明的時間早于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的,以房屋產權證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早于房屋產權證上注明的時間的,以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
3、個人將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的住房對外銷售的行為,也適用《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
4、根據(jù)國家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以購房合同的生效時間、房款收據(jù)的開具日期或房屋產權證上注明的時間,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
房產證的日期是按購房合同算嗎
1、不是,購房合同的日期和房產證日期不是一樣的。房產證日期為房產證登記日期。房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根據(jù)《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
2、如果買的是期房,就從房屋交付使用的那一天算起,90天內為正常辦理產權證的時間。
3、超過這個時間,開發(fā)商要承擔;超過這違約責任時間滿一年,且是由于開發(fā)商的原因,導致買房人拿不到房產證時,買房人可以要求退房或賠償。如果買的是現(xiàn)房,起算日期就從簽訂合同的那一天開始。
購房合同的日期和房產證的日期是不一樣的,房產證日期為房產證登記日期,
按揭買房房產證什么時候出?
一、現(xiàn)在大多數(shù)的銀行都是在房產證下發(fā)之后由銀行持該房產證到房地局辦理抵押登記并且在房產證內頁的《設定他項權利》一欄中蓋抵押登記章之后將房產證原件發(fā)還給貸款人。有些銀行是主動發(fā)還產權證的、有些銀行是應貸款人申請發(fā)還。待貸款還清之后取消抵押登記。個人辦理房產證:
二、確定開發(fā)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開發(fā)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自己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所需時間大約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個月之后,可以向開發(fā)商詢問辦理初始登記的情況并在《購房合同》中對其加以約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站進行查詢。
按揭房產證的時間從銀行放貸開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