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抵押登記是指以房產或其它動產、不動產作抵押,并簽定銀行貸款合同,銀行會根據抵押的評估價值,給予一定的貸款額度,根據貸款人的申請要求,放款到貸款人的指定賬戶,銀行放款完成。根據貸款合同,貸款人要在每月固定時間足額向銀行還款,至此,正式抵押登記生效。

就是抵押人為了對債務的抵押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與債權人簽訂了抵押擔保合同,并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只有經過抵押登記,抵押權人才對抵押物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即將不動產權證交給不動產登記部門,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他項權證。

正式抵押登記是指對現有房屋的抵押,表明該套房的財產已取得產權,但尚未清償。辦理抵押貸款必須辦理正式抵押登記,方可生效。如果只簽訂抵押合同而不辦理正式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物就不能起到擔保作用。因此,申請抵押貸款,必須在簽訂抵押合同后申請房地產抵押登記,并領取其他房地產權證。此外,抵押登記可以有效防止重復抵押的發(fā)生,并能有效保護抵押權人的利益。一般應辦理抵押登記,并提供以下資料:

(1) 不動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 抵押權人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 抵押合同;

(4) 《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 能夠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和證明材料;

(6) 能夠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材料;

(7) 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正式抵押登記就是抵押人去房交所抵押窗口正式辦理好抵押登記了,房產已經抵押在抵押權人名下了,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