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中國銀監(jiān)會早在2010年就下發(fā)了 《中國銀監(jiān)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yè)銀行代理保險業(yè)務合規(guī)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商業(yè)銀行開展代理保險業(yè)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保護客戶利益。產品銷售活動應當向客戶充分揭示保險產品特點、屬性和風險,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然而,今年以來,本報記者多次收到消費者投訴,反映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一些營業(yè)網點辦理存款時,被誤導買了保險,發(fā)現被誤導要求退保時,才知道退保不易?! ∠M者存款被誤導買保險 2012年11月16日,上海消費者王某向本報記者反映,他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辦理定期存款業(yè)務時,被誤導買了一份生命人壽紅上紅F款 兩 全 保 險 (保 單 號 是 :0030002990725992),一年后發(fā)現問題要求退保,高額退保手續(xù)費讓他望而卻步?! 跄撤从?,他于2011年8月29日來到上海石景山區(qū)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上海分行五芳園支行,剛進門就有身穿銀行工作服的工作人員熱情地迎上前,問他辦理什么業(yè)務,王某稱想辦定期存款,這位工作人員為他介紹了一款理財產品,并稱這款產品的收益比普通定期存款的利息要高,還有年終分紅等等,王某問中途用錢可以取出來嗎?這位工作人員回答說可以隨時取出來,并稱辦理這款理財產品還會贈送一份人身意外保險,這些介紹打動了王某,而且由于對方身著銀行工服,王某以為她介紹的是銀行理財項目,于是,就在她的指導下填寫了幾張表,然后將1萬元錢交給了柜臺內的工作人員。王某沒有想到,他所填的表,其實就是購買保險的合同,而他交的錢,并沒有購買銀行理財產品,而變成了保險費用?! ∫荒旰?,當王某發(fā)現自己的郵政儲蓄銀行工資卡賬戶里錢被扣除1萬元時,才意識到不對勁,趕緊打所謂的“存款單”上的服務熱線電話,這才知道自己買的是保險產品,除2011年第一次所繳的保費外,以后4年,每年自己的郵儲銀行工資卡賬戶都會被扣除1萬元作為保費,即使5年繳費期滿,也得不到利息,還會損失一部分保費本金。王某提出退保,接待他的人員告訴他,按保險合同約定,現在如果要退保,要扣近5000元的退保手續(xù)費。王某一下子懵了,他在電話里問本報記者:“這些錢都是我的血汗錢,我該怎么辦?” 無獨有偶,廣東消費者江女士也遇到與王某類似的遭遇,江某通過保險消費投訴綠色通道反映,她于2011年2月22號,到廣東佛山市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鹽步支行辦理定期存款,剛進門,就有一位身著工服的工作人員過來問她辦什么業(yè)務,得知她想辦定期存款業(yè)務時,這位工作人員馬上向她介紹了一款理財產品,說是收益比普通定期存款的利息要高,還有年終分紅等等。王某稱:“這期間該工作人員只字未提涉及"保險"的任何內容,我也就一直以為這是銀行的理財項目產品。”江某就這樣將2萬元錢交給了銀行柜臺內的工作人員,獲得了一份“贈送的保險”。一年后,江某要用錢時才發(fā)現,自己買的是份人保壽險金鼎富貴兩全保險(保單號:440030247730360),而且保期長達6年。她投訴要求退保,接待她的工作人員表示,按保險合同約定,現在如果要退保,要扣近4000元退保手續(xù)費。江女士提出了同樣的問題:“我該怎么辦?”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天津消費者王先生也通過中國消費者報與搜狐理財聯合主辦的保險消費投訴綠色通道,反映自己母親被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營業(yè)網點工作人員誤導購買保險的經過。據王先生稱,他的母親在2010年4月下旬,來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天津佟樓支行存錢,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老人,說儲蓄利息太低,并推薦了一款理財產品。稱這款產品“利息高于定期存款,連存十年,按照每年"存入總額的"10%返還生存保險金,如果每年存1萬,則第一年滿返1000元,第二年滿返2000元,第三年滿返3000元,以此類推。 ……如果存夠10年后不拿回本金,到第15年不但可以全額拿回本金而且5年內還可以拿總額10萬元的生存保證金和高額分紅?!被趯︵]政儲蓄職員的信任,王先生的母親購買了每年存1萬元的所謂“理財產品”,連續(xù)3年共交了3萬元。2012年9月初,王先生家里要用錢時,才發(fā)現老母親當年所買的,是一份保險,即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太平人壽盈盛C款(保單號:000932957047306)。他投訴要求退保,保險公司回復,退??梢?,按保險合同約定,要扣近1.5萬元相關退保費用。、 郵儲銀行一營業(yè)網點被罰15萬元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部分營業(yè)網點誤導消費者的行為,顯然不是偶然現象?! ?012年7月13日,中國保監(jiān)會吉林監(jiān)管局下發(fā)行政處罰決定書(吉保監(jiān)處[2012]6號),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遼源市東山支行欺騙保險人的行為進行處罰。處罰決定稱,經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遼源市東山支行存在下列違法行為:2012年1季度,當事人為中國人壽(601628)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遼源分公司代理保險業(yè)務共計186筆,其中有61筆當事人的《柜面銷售代理中間業(yè)務臺賬》記錄了投保人真實聯系電話,但在通過郵保通系統(tǒng)錄單的過程中并未錄入投保人真實聯系電話,而是錄入了非投保人的聯系電話。上述違規(guī)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2012年1季度為中國人壽遼源市分公司代理保險業(yè)務臺賬中登記聯系電話與錄入聯系電話不一致情況統(tǒng)計表、柜面銷售代理中間業(yè)務臺賬、保險兼業(yè)代理業(yè)務許可證復印件、投保單復印件等書證為證,足以認定?! 〖直O(jiān)管局認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遼源市東山支行欺騙保險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即“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yè)人員在辦理保險業(yè)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欺騙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給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遼源市東山支行責令改正,并罰款15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銀行應切實履行保護消費者權益責任 消費者對銀行用誤導方式銷售保險的行為,普遍感到氣憤和不理解。江某在投訴時稱:“我從來沒想過要買什么保險,我去銀行是去存錢的,銀行(銷售保險時)未如實向顧客解釋清楚存款和保險本質的不同,也未提醒客戶如提前支取所承擔的損失,而是利用普通百姓對銀行的信任推銷保險,這很明顯是欺騙消費者,是騙保行為,是極不負責任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薄 「鶕吨袊y監(jiān)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yè)銀行代理保險業(yè)務合規(guī)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商業(yè)銀行在開展代理保險業(yè)務時,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一)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儲蓄存款、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產品混淆銷售。不得將保險產品收益與上述產品簡單類比,不得夸大保險產品收益。(二)向客戶說明保險產品的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如實提示保險產品的特點和風險。(三)如實向客戶告知保險產品的猶豫期、保險責任、電話回訪、費用扣除、退保費用等重要事項等等?! 〗衲?1月20日,中國銀監(jiān)會召開銀行業(y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強調銀行業(yè)消費者權益保護是“對人民負責”在銀行業(yè)的根本體現,并要求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必須切實承擔保護消費者權益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要確定專門部門統(tǒng)一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參與各類產品和服務的研發(fā)及審核程序,對于存在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產品和服務,應獨立、權威地提出異議;對于投訴量大、消費者反映強烈的投訴事項,應牽頭制定統(tǒng)一的處理方案。(中國消費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