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最高貸款額度4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貸款額度的確定根據申請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以及已連續(xù)按月正常繳存時間,計算公式:
1、連續(xù)按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貸款額度=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8;
2、連續(xù)按月正常繳存公積金滿12個月:貸款額度=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15 ;
3、連續(xù)按月正常繳存公積金滿36個月:貸款額度=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20;上述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不包含最近12個月內的補繳金額以及近12個月內從外市轉移到我市的金額;夫妻共同申請貸款的,夫妻雙方貸款額度單獨計算,再加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