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與流程說明 步驟/方法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xù)繳存、預(yù)繳、補(bǔ)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于繳存狀態(tài)。 對于經(jīng)中心審批同意,處于緩繳狀態(tài)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2、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如果您滿足以上條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購買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限限制。借款申請人只需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且處于繳存狀態(tài)的條件,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