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鄉(xiāng)市安源區(qū)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2018年6月29日,被告以資金周轉為由,以房產抵押形式向原告借款15萬元,原告于當日將借款交付給了被告,被告也于收取借款后出具了借條、收條以及房產抵押登記證明。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償還借款,被告一直拖延不歸還。原告為維護自身權益,無奈只能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通過查閱案卷,了解案情,經過多次與雙方進行溝通,終于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被告同意將欠原告的15萬元分四次支付至原告賬戶,另外原告同意在被告付清所欠借款后三日內,配合被告辦理解除房產抵押登記手續(xù),需要繳納的費用由被告承擔,若原告不予配合相關手續(xù),被告有權要求原告支付違約金1萬元。至此案件得以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