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華保險惠鑫寶年金保險的特色
理財險是集保險保障及投資功能于一身的新型保險產品。通過購買保險對資金進行合理安排和規(guī)劃,防范和避免因疾病或災難而帶來的財務困難,同時可以使資產獲得理想的保值和增值。
新華保險“惠鑫寶年金理財保險計劃”由“惠鑫寶年金保險”和“附加隨意領年金保險(萬能型)”兩款產品組成。
快見效:生效滿一年后每年領取主險首年保險費的12%,生存金年年給付。
雙增值:生存金進入附加險萬能賬戶再次增值,收益領取兩不誤。
保安全:滿期返還基本保險金額,穩(wěn)中制勝好安心。
好規(guī)劃:規(guī)避中長期利率波動,滿足教育、養(yǎng)老多種人生規(guī)劃。
(2)惠鑫寶年金保險退保
1.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為您提供10日的猶豫期,猶豫期指您收到保險單并書面簽收之日起10日的期間,您在上述期間內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內在扣除工本費后退還本保險實際交納的保險費。
2.您在猶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內向您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您猶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會遭受一定損失。
3.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時,應填寫合同解除申請書,并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證件。
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請書及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3)新華保險惠鑫寶年金保險萬能型條款
主險責任:惠鑫寶年金保險
1.生存保險金:被保險人于合同生效滿一年起至保險期間屆滿之前,在每個保單生效對應日生存,本公司按首次交納保險費金額的12%給付生存保險金。
2.滿期保險金: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合同終止。
3.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本保險實際交納的保險費與現金價值二者之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