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房金函<2019>32號

各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化辦事材料和流程,為群眾提供優(yōu)質高效便捷的服務,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簡化委托提取所需材料

根據(jù)《關于開通住房公積金還貸委托提取業(yè)務的通知》要求,還貸委托提取業(yè)務主要用于在貸款期限內每年由我中心系統(tǒng)自動核算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或其配偶中的還款金額,然后將還貸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直接劃轉到其個人銀行賬戶(簡稱“委托提取”),繳存職工無需每年再到我中心業(yè)務柜臺辦理還貸提取業(yè)務,簡化后所需的材料清單:

(一)純公積金貸款情況辦理約定提取所需材料

1、由職工本人簽字、單位加蓋預留印鑒的《云浮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1份);

2、《云浮市住房公積金還貸委托提取協(xié)議》(一式2份);

3、職工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二)組合貸款和純商業(yè)貸款情況辦理約定提取所需材料

1、由職工本人簽字、單位加蓋預留印鑒的《云浮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1份);

2、《云浮市住房公積金還貸委托提取協(xié)議》(一式2份);

3、職工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最近12期以上還貸流水;

5、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證明(商貸放款銀行開具)。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沖還貸業(yè)務辦理條件

取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沖還貸業(yè)務中“對沖部分貸款本金的,每年可以申請辦理1次”,調整為“對沖部分貸款本金的,每年可多次辦理”,其它條件不變。

云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