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積分入戶新政解讀
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已進行修訂并公開征求意見,新政對積分指標、入戶方式等方面進行了調整。以下是相關問答:
積分指標變化
新政增加了積分指標“在穗納稅額”,并對現有積分指標的權重進行調整。其中,在穗納稅額最高可加分30分,人才資格最高可加分50分,社會貢獻最高可加分20分。
入戶方式調整
新政新增了“人才引進類入戶”方式,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yè)、重點項目和重點領域的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人才,可通過人才引進類入戶方式申請積分入戶。同時,保留了“普通類入戶”方式。
年齡限制放寬
新政將普通類入戶申請人的年齡限制從45周歲放寬至50周歲,為更多符合條件的人員提供了入戶機會。人才引進類入戶的年齡限制則根據不同人才類別另行規(guī)定。
其他調整
新政還對積分計算方法、積分有效期等方面進行了調整。積分計算方法更加科學合理,積分有效期延長至5年,為申請人提供了更充裕的準備時間。
申請條件
普通類入戶申請人需滿足在穗居住滿6個月、持有廣州市居住證、年齡在50周歲以下、無刑事犯罪記錄等條件。人才引進類入戶申請人需滿足重點企業(yè)、重點項目和重點領域的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人才條件。
積分計算
積分按“居住”、“教育”、“工作”、“社會貢獻”、“人才資格”、“在穗納稅額”等指標進行計算,其中“居住”、“工作”、“人才資格”三個指標為必選指標,其他指標為可選指標。按新政規(guī)定,居住指數滿160分、工作指數滿100分、人才資格指數滿50分即可申請入戶。
,第一條為加強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逐步有序解決長期在廣州穩(wěn)定就業(yè)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戶問題,根據國家、省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的人員,符合有關條件的,可按本辦法參加積分制入戶。
第三條市發(fā)展改革部門負責將積分制入戶納入全市人口調控工作,并將積分制入戶指標計劃統(tǒng)一納入全市年度人口計劃管理。
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負責積分制入戶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和具體實施,組織開發(fā)積分制入戶信息系統(tǒng),組織、協(xié)調和指導各區(qū)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并負責積分制入戶的審核。各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和各區(qū)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分別具體負責積分制入戶的申請受理、資料錄入、資格初審和復審、上報等工作。
市公安機關負責復核積分制入戶人員名單、辦理入戶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