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dǎo)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guān)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貸款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明之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之輝”)提供委托貸款4,999.24萬元,貸款具體期限以委托貸款合同為準,自委托貸款手續(xù)完成、委托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貸款利率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執(zhí)行。具體內(nèi)容詳見2020年8月25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的《關(guān)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貸款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86)。

近日,公司已收到明之輝歸還的上述委托貸款本金4,999.24萬元,公司已將上述募集資金的歸還情況及時通知公司保薦機構(gòu)和保薦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募集資金向控股子公司發(fā)放的委托貸款已收回,公司對外提供委托貸款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6月23日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