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騙取高額的中介貸款服務(wù)費,先找急需用錢的民工為其偽造收入證明和銀行流水,并墊資從銀行按揭購房,再利用銀行對房貸客戶推出的高額度信用卡業(yè)務(wù),騙取400余萬元貸款。這一系列“套餐服務(wù)”的背后是一個分工明確的多人犯罪團伙。近日,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qū)檢察院以涉嫌騙取貸款罪對這一犯罪團伙的成員譚某依法提起公訴。

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譚某到廣東省廣州市某公司任職,公司管理人員陳某(另案處理)提出,衡陽市某銀行近期推出為按揭房貸者辦理分期通信用卡業(yè)務(wù),要求其找一些征信良好又急需用錢的外地人,由公司為其支付首付款,前往衡陽市用假工作證明和假銀行流水按揭買房,再辦理分期通信用卡騙取貸款,以此來賺取高額的貸款服務(wù)費。

隨后,譚某在廣東省江門市找到無買房意愿又急需用錢的民工龍某等人,于2016年7月到2017年1月期間,多次帶領(lǐng)龍某等人到衡陽市與犯罪嫌疑人張某(在逃)、劉某(另案處理)會合,辦理假按揭購房手續(xù),同時為龍某等人分別在銀行辦理了13萬元至15萬元不等額度的分期通信用卡貸款。

信用卡被激活套現(xiàn)之后,該團伙以收取貸款服務(wù)費等名義扣押了大部分資金,僅支付龍某等人10%左右貸款金額,在支付了3個月的房貸和信用卡月供之后,該團伙不再還款。待銀行工作人員聯(lián)系龍某等人催收還款時,發(fā)現(xiàn)其中有多人無法聯(lián)系,辦理貸款的資料除個人身份信息外均系偽造,遂向衡陽市公安機關(guān)報案。

截至案發(fā),該團伙以龍某等人的名義在銀行辦理按揭貸款、分期通信用卡貸款共計400余萬元。除歸還部分貸款和利息外,尚有300余萬元未歸還。

承辦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譚某等人采取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的行為已經(jīng)觸犯刑法規(guī)定,應(yīng)當以騙取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日前,蒸湘區(qū)檢察院以涉嫌騙取貸款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某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