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數月虛虛實實的揣度猜測、相關人士的多次否認之后,滴滴出行與優(yōu)步中國最終還是“在一起”了?! ?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與Uber全球達成戰(zhàn)略協議,滴滴出行將收購優(yōu)步中國的品牌、業(yè)務、數據等全部資產并在中國大陸運營。雙方達成戰(zhàn)略協議后, 滴滴出行和Uber全球將相互持股,成為對方的少數股權股東。 據悉,此次收購達成后,Uber全球將持有滴滴5.89%的股權,相當于17.7%的經濟權益,優(yōu)步中國的其余中國股東將獲得合計2.3%的經濟權益。由此,滴滴成為唯一一家由騰訊、阿里巴巴和百度共同投資的企業(yè),而Uber全球也將一舉成為滴滴的第一大股東。同時,滴滴出行創(chuàng)始人兼董事長程維將加入Uber全球董事會,Uber創(chuàng)始人Travis Kalanick也將加入滴滴出行董事會。 “本次收購將使得中國打車信息服務市場基本實現大統,市場競爭會變弱。由于缺乏競爭,創(chuàng)新步伐或將變慢,”賽迪智庫互聯網研究所副所長陸峰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未來行業(yè)或將更偏重于打車平臺公司與傳統出租車公司之間的廝殺?!薄 【W約車現“寡頭” 8月1日下午3時左右,王女士支付了自己使用的滴滴快車訂單,“行駛6公里,共計花費17.8元。如果乘坐出租車,大約需要20元左右?!蓖跖扛嬖V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使用方便、快捷,比出租車便宜,是王女士選擇滴滴的原因,雖然她同時也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抱怨,“現在的打車折扣越來越低”。 然而彼時,她并不知道,國內出行行業(yè)正在醞釀一場異變。這場異變伴隨著一個個普通的叫車訂單流水產生,也將深刻影響到未來的每一個訂單?! ‘愖兊闹行?,正是她平素慣用的滴滴出行。 8月1日下午4時許,滴滴出行宣布與Uber全球達成戰(zhàn)略協議,滴滴出行將收購優(yōu)步中國的品牌、業(yè)務、數據等資產并在中國大陸運營。由此,在國內市場,滴滴清除掉了優(yōu)步中國這個最大的競爭對手。結束與優(yōu)步中國的戰(zhàn)爭之后,新的滴滴估值超過300億美元,達到近350億美元?! ∵@也意味著,對于剛剛拉起大幕的出行分享經濟而言,或將迅速進入壟斷及高度寡頭局面?!氨敬问召徶螅捎趯⑿纬尚袠I(yè)高度寡頭壟斷,無論神州專車或易到用車,其背后的投資方可能都無心戀戰(zhàn)了?!敝ヂ摼W學者、中國互聯網協會“互聯網+”研究咨詢中心副主任李易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而對于用戶而言,這無疑不是一件好事?!薄 「鶕谌綌祿芯繖C構中國IT研究中心(CNIT-Research)近日發(fā)布的《2016年Q1中國專車市場研究報告》顯示,一季度專車市場整體保持高速增長,其中滴滴專車以85.3%的訂單市場份額居行業(yè)之首,優(yōu)步中國、易到用車及神州專車則分別以7.8%、3.3%和2.9%位列二、三、四位。若從市場份額看來,滴滴與優(yōu)步中國合并后,將以高達93.1%的市場份額坐實中國專車市場的頭把交椅?! ?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聯系到易到、神州專車官方,截至發(fā)稿,神州專車對此消息未予回應。易到方面則指出,滴滴和優(yōu)步的合并,并不意味著出行領域的競爭已經結束,但該合并將使得中國出行市場回歸商業(yè)本質,瘋狂補貼“燒錢”的時代將過去,網約車出行將重回服務和品質贏得市場的時代?! ∪欢?,值得注意的是,截至8月1日收盤,神州租車下跌至7.69元,跌幅達2.9%。 尚存政策風險 盡管滴滴與優(yōu)步方面已宣布了“在一起”的喜訊,但會否好事多磨也未可知。多位業(yè)內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該次收購或面臨反壟斷監(jiān)管等多重政策風險?! ?月28日,交通運輸部等七部委公布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國家法規(guī)層面首次明確了網約車的合法地位。有投資界人士指出,該法規(guī)掃清了滴滴出行的政策障礙?! ∈聦嵣?,《辦法》中尤為強調市場的調節(jié)能力。在《辦法》中第3條規(guī)定,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除外;第19條規(guī)定平臺應公布確定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計程計價方式;第20條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并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汽車發(fā)票?! ∮纱丝梢?,基本定價權被交給了市場。而在滴滴收購優(yōu)步中國之后,其超過90%的市場份額,在一定程度上就意味著“市場”二字。 圍繞該現象,多位業(yè)內人士則認為,該次收購也有可能引發(fā)壟斷風險?! ∫晃环磯艛囝I域專家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坦言,應從該收購是否會對市場競爭產生影響,從而產生反競爭后果來判定是否構成壟斷。年利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周越同樣向記者表示,“只有當一個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公司濫用其市場力量的時候,才會影響競爭?!薄 ?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就企業(yè)而言,《反壟斷法》中規(guī)定的壟斷行為包括三種:第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第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第三,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叭绻舜问召徶?,新滴滴出現沒有合理理由的漲價,則意味著其濫用了市場地位,消費者可前往工商總局及發(fā)改委相關部門予以舉報,發(fā)改委及工商總局將進行反壟斷調查,核定相關違法行為并進行處罰。”前述專家指出?! 〈送猓鶕磯艛喾捌湎嚓P規(guī)定,經營者集中達到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事先向商務部申報,沒有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而《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的標準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指出,如果參與經營者集中的企業(yè)上一會計年度全球銷售額已經達到100億人民幣,或在國內市場銷售額達到20億人民幣,且其中至少兩家企業(yè)在國內市場達到4億人民幣,該經營集中便需要進行申報。 目前,滴滴方面向媒體表示,優(yōu)步中國在2015年會計年度銷售額沒有達到申報標準。同時,滴滴方面指出,目前滴滴與優(yōu)步中國均未實現盈利?! 〉档米⒁獾氖?,《規(guī)定》第四條指出,經營者集中未達到申報標準,但按照規(guī)定程序收集的事實和證據表明該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調查?! ∈聦嵣?,早在2015年2月,滴滴與快的合并之時,便引發(fā)一輪是否構成壟斷的討論。當時,易到用車向商務部反壟斷局、國家發(fā)改委價格監(jiān)督檢查和反壟斷局舉報滴滴與快的合并一事,備受矚目,但之后商務部表示尚未接到滴滴快的相關交易經營者集中申報,此事不了了之?! ±钜讋t就此強調,無論此次滴滴方面是否主動提出申報,商務部均應該密切關注該事件,為保護用戶權益,務必深入征詢消費者、網約車駕駛員、行業(yè)內其他廠商的意見,以防出現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現象。“畢竟本次收購事件既關系到分享經濟在中國未來的發(fā)展,也關系到消費者日常出行,而非一次簡單的互聯網并購案。商務部應該予以高度重視?!薄 ?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次聯系商務部反壟斷局,但截至發(fā)稿仍未收到該部門就此事的回應。(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