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70多歲的薛先生急需貸款20萬元。額度雖不高,但由于年事已高,他的貸款審批并不順利。正當他焦頭爛額的時候,突然接到一個自稱貸款中介小盧的電話。在小盧口中,薛先生發(fā)愁的貸款問題根本不算什么,她熱心地為薛先生介紹了銀行內部工作人員張經理。溝通中,張經理表示只需付一筆費用作“包裝”,15天就可以申請到貸款。根據(jù)他的說法,所謂的“包裝”,就是為資質不達標客戶制作一份滿足貸款要求的“材料包”,包括但不限于各類資產證明、經營流水等。薛先生今年1月5日向兩人支付了6000元“包裝費”。但他最終也沒有等到銀行貸款。薛先生多次聯(lián)系小盧、張經理,都被以種種理由搪塞,最后被兩人拉黑。
經調查,這并不是張某唯一一次喬裝銀行“張經理”實施詐騙。今年3月,他用同樣的手法與何某結伙,騙取急需貸款的余先生11500元“包裝費”。
到案后,盧某、何某兩人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張某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
日前,虹口區(qū)檢察院以詐騙罪對3人提起公訴。虹口法院審理后,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以詐騙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3000元;以詐騙罪判處盧某拘役4個月,緩刑4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