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小額抵押貸款是建設(shè)銀行開辦的對在本行開戶存款的儲戶,以本行開具的未到期的個人定期儲蓄存單作抵押,從儲蓄所取得一定金額的貸款,到期歸還貸款本息的一種存貸結(jié)合業(yè)務(wù)。

貸款申請人小額抵押貸款只對境內(nèi)具有有效身份證件的居民個人開辦,且貸款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貸款的建行儲蓄所開戶。

抵押品的范圍

小額抵押貸款的抵押品,僅限于貸款人在申請貸款的建行儲蓄所開具的貸款人本人名下的整存整取定期存單、或存本取息定期儲蓄存折、個人大額可轉(zhuǎn)讓定期存單、外幣定期儲蓄存單。

建行小額貸款申請條件

1、在申請貸款的建行儲蓄所開戶并存有足以抵償貸款金額的本人名下的定期儲蓄存款。

2、以足夠償還貸款金額的定期儲蓄存單作貸款抵押。3、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4、提供貸款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建行小額貸款期限、額度和利率

1、貸款期限

以存單的期限具體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且不得超過抵押存單的到期日。若用多張存單抵押,可按距離到期日時間最短者確定貸款期限,且不辦理展期。

2、貸款額度

每筆小額抵押貸款的額度,起點為1000元,最高限額為10萬元,且按不超過抵押存單面額的70%(外幣存款按當(dāng)日公布的外匯(鈔)買入價折成人民幣計算)發(fā)放。

3、貸款利率按同檔次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執(zhí)行,可適當(dāng)上浮,最高上浮10%。不足六個月按六個月貸款利率確定,利隨本清。貸款提前歸還,按原定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shù)計算。如遇流動資金貸款利率調(diào)整,在貸款期限內(nèi)本貸款利率不變。發(fā)生逾期時,凡逾期在1個月以內(nèi)(含1個月)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四計收利息;超過1個月時,銀行有權(quán)處理抵押存單,用于抵償貸款本息。(文/臣財網(wǎng) 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