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獨家獲悉,因“眼紅”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巨大市場和政策紅利,號稱“全球交易量最大的P2P平臺”的宜信公司日前與內蒙古自治區(qū)簽署了合作意向書,擬在呼和浩特市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項目,區(qū)政府將給予貼息補助等政策傾斜。如果該項目成功落地,將是國內P2P機構參與新一輪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首例?! <冶硎?,由于宜信公司不具備抵押貸款的資質,因而需要找擔保公司或者保險公司“掛名”作為貸款主體,這種行為是無法可依的,并將增加整個業(yè)務的成本;再加上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本就面臨一系列法律障礙尚未突破,監(jiān)管層是否會為其亮“綠燈”還很難說。另外,由于土地經營權抵押具備的特殊性,對于貸款的償還風險,就連國有銀行目前都還沒有成熟的抵御方法,作為私營企業(yè)的宜信公司同樣難以控制?! 〗衲曛醒胍惶栁募状翁岢?,“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wěn)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承包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彪m然目前多地政府礙于制度和操作細則不明確而沒有嘗試,僅有零星的小型商業(yè)銀行在小范圍試點,但是農村市場巨大的潛力卻讓作為P2P平臺的宜信公司“聞風而動”?! 叭ツ甑字醒朕r村工作會議過后,已經確定政府將把很多資源向大型農戶、家庭農場主、農村專業(yè)合作社傾斜,這也是我們進入農村市場的一個契機。截至去年底,中國專業(yè)合作社擁有的土地大概在100萬畝左右,如果宜信的貸款能做到其中的1%,預計市場可以達到50億至60億?!币诵殴镜囊晃唤浝砀嬖V記者,在如此大的市場前景下,即便有風險,宜信公司也愿意承擔?! ∩鲜鼋浝硗嘎?,目前宜信公司已經和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府簽署了合作意向書,準備把試點落在呼和浩特。這項計劃得到了區(qū)政府的積極回應,不僅向他們承諾將在注冊和辦公場所方面提供協助,還會給予貼息補助及其他政策傾斜。 但是,目前仍有三個問題困擾著他們:一是農民的土地該到什么地方備案;二是土地價值該如何評估,計算方法還沒有統一;三是出了償還問題后土地該交由誰來處理,誰來協助變現。 實際上,宜信公司所擔憂的問題也是目前正在各地開展試點的商業(yè)銀行所同樣面臨的問題。不僅如此,比起商業(yè)銀行開展這項工作更為麻煩的是,由于沒有資質,宜信公司這樣的P2P平臺還不能作為抵押或者擔保的主體。因此,他們必須引進保險公司或者擔保公司來擔當這個角色。也就是說,作為抵押物的農民土地經營權將抵押給這些保險公司和擔保公司,宜信公司在這個過程中名義上是第三方的角色。 “我的想法是,找一個保險公司作為貸款主體,放貸時農民把土地流轉到主體的名下來,同時大家簽一個回購協議,一年后如果農民按時還貸了,他可以免費把土地再回購回去。”對于該如何抵御償還風險,上述宜信公司的經理如此表示。 業(yè)內專家認為,從法律法規(guī)、自身風險管控能力等方面看,P2P在現階段可能還不具備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業(yè)務的條件。據記者了解,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現階段面臨一系列法律障礙尚未突破。其中最重要的一條為1995年實行的《擔保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對此,這位經理表示,也正因此才選擇呼和浩特作為第一步試點,內蒙古自治區(qū)是有一定立法權的,現在取得了區(qū)政府的支持,就相當于解除了一些法律隱患。 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湯燙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P2P做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相對銀行可能要大的多。首先,P2P機構缺乏一個有效地對風險的評估、確權的機制,銀行對土地經營權的評估一面是自身評估,另一面是銀企合作進行評估,但是P2P在這方面可以運用的社會資源就非常有限。其次,與銀行相比,P2P機構整個資金的調度、運營和收回機制,都相對缺乏?!案匾氖?,與銀行面對幾層監(jiān)管不同,目前對P2P機構的監(jiān)管是缺位的?!睖珷C說。 湯燙還指出,做“點對點”融資業(yè)務的民間金融機構,一般帶有很強的獲利欲望,欲望強烈也會驅使其成本增高。另外,引入擔保公司或者保險公司等第三方機構進入業(yè)務鏈條,客觀上會提高業(yè)務的成本?!拔磥鞵2P機構做該業(yè)務,規(guī)模應該也不會太大,整個市場可能還是由銀行主導?!彼赋?。 不過,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fā)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表示,對于P2P機構打算探索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還是應該鼓勵的。所謂試點就是應該有不同經營主體,不同資本以不同的形式來嘗試,總體改革工作才能取得突破。(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