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人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zhí)行,也就是說借款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zhí)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間的借款要慎重。借款給別人,必須了解對方的資信情況,就是親朋好友之間的互通有無、如果數額較大的話,除立借據外,也要盡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擔?;蛞砸欢ㄘ敭a作抵押,這樣就可減少風險。
若借款人資不抵債,債權人更應該及時訴訟,原因如下:
?。ㄒ唬┍苊鈧鶛喑^訴訟時效,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
?。ǘ┩ㄟ^司法程序,首先查封債務人財產,盡可能保障在能夠在普通債權人(沒有抵押權的借款人)清償財產時,可以獲得優(yōu)先權。
三、作為借款人無力償還的話,可以做的是:
(一)借款人主動與債權人協商,延長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緩解資金壓力;
?。ǘ┤绻杩钊舜_實資金無法抵債,還可以通過實物抵押等方式,償還借款本息。也可以通過提高保證人,提高自身信譽;
?。ㄈ┙杩钊丝梢酝ㄟ^債務轉讓的方式,將合同義務轉讓給新的受讓人。(該方法的前提是,有對他人享有債權)。
?。ㄋ模┙杩钊朔e極提出解決方案,盡早達成協商,避免在被動的催收的過程中,平添更多不必要的損失。
以上就是關于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該怎么辦的相關內容,建議債權人可讓借款人在欠條上寫明借款人自己的身份信息和具體還款日期,積極地進行催討,如若借款人遲遲不償還借款,作為債權人可在有效的訴訟時效內走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