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是和存在離異沒有直接關系的。依然是可以使用公積金買房。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于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xù),說明其收入不穩(wěn)定,發(fā)放貸款后容易產(chǎn)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wěn)定的經(jīng)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shù)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yè)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審批程序
一、審批依據(jù)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2、《XX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二、受理范圍,我市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區(qū)域內(nèi)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因資金不足時,可向我中心各所屬機構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申請條件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XX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或提取公積金后又連續(xù)繳存12個月以上;
3、在本市區(qū)域內(nèi)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兩用房)并具備有關手續(xù)、文件和已交付規(guī)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4、有穩(wěn)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同意按照本辦法及《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按時履行還款義務;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公積金中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四、申請材料 借款人申請貸款視不同情況提供以下資料:
1、購買商品房、經(jīng)濟適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經(jīng)濟適用房)預售合同》及不低于房價總額20%的首付款單據(jù);
五、辦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領取并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同時附有關材料報送公積金中心審查;
2、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通過對借款人購房真實性及還款能力的審查,提出貸款額度和期限的建議,初審合格并經(jīng)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市公積金中心審批;
3、市公積金中心審查后作出準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將貸款材料轉回各分支機構;
4、準予貸款的,由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將貸款材料轉受托銀行,由受托銀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擔保當事人,并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擔保手續(xù);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各分支機構通知借款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5、受托銀行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六、辦理時限
1、受理審查。分支機構初審時間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不超過2個工作日,批量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況時可延長3個工作日;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zhí)崛∽》抗e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nèi)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xù)。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nèi)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xù)。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