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的問題是不是銀行承諾幾天內給你續(xù)貸,然后自己在外面找高息過得橋,但是貸款銀行并未在承諾的時間內放款,導致自己借的高息還不起了?
首先,銀行機構不會承諾你幾天能拿的到錢,一般應該都是員工說的。這個沒有書面合同也沒有錄音,根本無法證明銀行作出過承諾。
其次,續(xù)貸要提前準備材料,不要等到快到期了才想到找銀行。雖然客戶經理一般在客戶貸款到期前一個月提醒客戶準備還款資金或準備續(xù)貸資料,但是有些客戶總愛拖到到期前一個星期才著急準備資料。這個時候,客戶經理收集資料,信貸部門審批,釋放抵押物,再抵押都需要時間。尤其審批時候,因為進件資料不齊或者資料有瑕疵都需要打回支行重新準備和修改。這些都需要大量時間,很可能無法在貸款到期前完成審批。
最后,貸款額度要量力而行,有些中小企業(yè)并不需要那么多錢,但是卻盲目擴張,結果一年的收入還不夠償還貸款利息。
所以,根本無法找銀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