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信用社一般采用的是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一般約定為到期后兩年內,假如未約定的,可以參照以下:《擔保法》第25條: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因此,如果你是2005年7月11日擔保,期限一年,那么此筆貸款就是2006-7-10到期,信用社于2007-8-6起訴的話,沒有過擔保期限。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信用社一般采用的是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一般約定為到期后兩年內,假如未約定的,可以參照以下:《擔保法》第25條: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因此,如果你是2005年7月11日擔保,期限一年,那么此筆貸款就是2006-7-10到期,信用社于2007-8-6起訴的話,沒有過擔保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