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納入個人征信系統的行為有:
1、信用卡連續(xù)三次(或兩年內累計六次)逾期還款。
2、房貸月供累計2至3個月逾期或不還款。
3、車貸月供累計2至3個月逾期或不還款。
4、貸款利率上調,仍按原金額支付“月供”,產生欠息逾期。
5、“睡眠信用卡”激活后不使用也會產生年費,若不繳納就會產生負面的信用記錄。
6、信用卡透支消費、按揭貸款沒有及時按期還款。
7、為第三方提供擔保時,第三方沒有按時償還貸款。
8、個人信用卡出現套現的行為。
9、助學貸款拖欠不還款。
10、手機扣費與銀行卡扣費掛鉤,在手機停用后沒有辦理相關手續(xù),因欠月租費而形成逾期。
11、被別人冒用身份證或身份證復印件產生信用卡欠費記錄。
二、征信不良記錄無法刪除
按照《征信業(yè)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這里指的5年起點是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而不是從不良行為發(fā)生之日起。也就是說,你有筆貸款出現逾期,只有等歸還了欠款,再過5年才能刪除,而不是從逾期開始滿5年就可以自動消除。
擴展資料
當個人信用報告中的信息有誤時,有兩條處理途徑:即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個人信用報告,到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異議申請;或者直接聯系辦理銀行業(yè)務的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和辦理業(yè)務的銀行將會在接收您異議申請后,立即進行核查,更正錯誤信息,并會在20日內予以回復。
另一方面,鑒于當前網絡通訊和金融業(yè)務發(fā)展迅速,可通過支付寶、微信、手機銀行、網銀等多種途徑在異地進行還款。同時,還要提醒大家保存好個人信用報告,防止信息泄露,或被其他機構或個人不合理使用。
參考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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