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朋友拿自己的身份證貸款,不還貸款,如果銀行找不到真實的貸款人,只能是按法律程序辦事。合同上是某人的姓名,本次借款就由誰來償還,如果不能及時償還,銀行會將暫停借款方所有銀行業(yè)務,并將借款方的銀行卡內的存款用于償還貸款,如果存款不能抵消所借款項,銀行有權利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將借款方的財務進行抵押或是拍賣,用于償還借款,并將借款方計入銀行系統(tǒng)的黑名單,影響信用評級。 借款方首先要找到拿自己身份證的人,要求其還清銀行貸款,并寫出證明材料交予銀行,證明借款方與本次借款沒有直接關系,并要求銀行將借款方移出銀行黑名單系統(tǒng),并解凍借款方所有業(yè)務。如果拿自己身份證的人,拒絕還款或是進行藏匿,可將其起訴至法院,即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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