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甘肅省公積金,和蘭州市公積金額度都是這樣算的。


公式為:繳存余額×繳存時間系數(shù)×繳存余額系數(shù)(目前市省暫定為18)


繳存時間系數(shù):


6-12月為1,


12-18月為1.1,


18-24個月為1.2,


24-36個月為1.3,


大于36個月為1.5


當然是額度還有其他限制


①收入限制:月供小于或等于繳存基數(shù)的一半


②評估價:評估值×貸款成數(shù),銀行評估


③公積金中心限額:最高貸單身50萬,已婚夫妻雙方60萬


綜合四個因素,取最小值

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限額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其中單身職工貸款最高限額由40萬元提高到50萬元。

  一、對于以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為單位,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shù)不得超過兩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不得有未結(jié)清的住房貸款,包括商業(yè)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貸款,以上規(guī)則適用于所有住房公積金貸款類型。對于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認定規(guī)則具體內(nèi)容如下:

 ?。ㄒ唬┲行睦U存職工以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中心信息系統(tǒng)貸款次數(shù)結(jié)合人民銀行個人征信記錄公積金貸款信息認定。

  記錄顯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從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房受理;

  記錄顯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合計有一次已結(jié)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再次申請貸款的,按二套房受理;

  記錄顯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合計有兩次及以上已結(jié)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再次申請貸款的,不予受理。

  (二)外中心繳存職工,以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所在繳存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記載的貸款次數(shù),結(jié)合省資金中心信息系統(tǒng)貸款記錄、人民銀行個人征信記錄公積金貸款信息、本市及公積金繳存地房管部門的房產(chǎn)查詢證明進行綜合判斷:

  無住房貸款記錄且名下無房產(chǎn)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受理;

  合計有一次貸款記錄,或合計有一套房產(chǎn)登記的,按“二套房”貸款政策受理;

  合計有兩次及以上貸款記錄,或合計有兩套及以上房產(chǎn)登記的,不予受理。

一個人的最高貸款額度是50萬,夫妻雙方的最高貸款額度是6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