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以扣押身份證的方式放高利貸是違法行為,個人不具備扣押身份證的行為,若公民身份證被扣押,是可以到相關的公安部門進行咨詢投訴或者報警處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ㄒ唬┦褂锰摷僮C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ǘ┏鲎?、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ㄈ┓欠垩核司用裆矸葑C的。   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ㄒ唬┟坝盟司用裆矸葑C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