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一家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辦事大廳里,工作人員李翔手里拿著一個檔案袋,一臉疑惑地看著眼前的這位老太太。老太太申請在兒子孫飛的房產(chǎn)證上加上老伴的名字,也即孫飛父親的名字??衫钕枋种械臋n案袋里赫然放著孫飛父母的死亡公證書,上面蓋著公證處的公章。

1

創(chuàng)業(yè)失敗,他盯上父母的房子

孫飛是地道的北京人,成年后自己創(chuàng)業(yè),可是干一行賠一行,卻仍不死心,總想弄筆錢干一番事業(yè),掙大錢。

2017年底,孫飛認識了一些做貸款的朋友,通過他們,孫飛了解到抵押房屋貸款能夠搞到錢。孫飛名下沒有房產(chǎn),他想到父親孫泰民名下有一套房。朋友說,可以將這套房產(chǎn)抵押,拿著這筆錢去掙錢,掙到錢后再把房子贖回來。

孫飛覺得這是個好主意,但他不想讓父母知道這件事情。因為父母支持他的數(shù)筆資金都被他虧光了。孫飛知道他們肯定不會同意給他過戶房產(chǎn),于是琢磨偷偷地把房產(chǎn)過戶到自己名下。

孫飛在網(wǎng)上看到了一個代辦房屋過戶材料網(wǎng)絡彈窗的小廣告,雖然也懷疑這不是辦理合法過戶手續(xù)的機構,但他還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tài),留下了自己的聯(lián)系方式和需要辦理的事項。

幾天之后,一個名叫吳俊宇的男子聯(lián)系了孫飛,他自稱是小廣告里的聯(lián)系人。吳俊宇告訴孫飛,如果有意向的話就見面聊,于是兩人相約在地安門附近見面。

在交談中,孫飛來不及細問對方的資質,就直奔主題:“我想過戶父親名下的房產(chǎn),聽朋友說有一種繼承方式叫做遺囑繼承,但我父母都健在,你們看看有辦法幫我順利過戶嗎?”

吳俊宇點了點頭,告訴孫飛:“我們可以幫你試試,愿意做就先交錢,這邊能幫你辦理好你父親的死亡公證書和房產(chǎn)公證書。”不過,吳俊宇也告訴他,能否辦成、后續(xù)是否會出現(xiàn)經(jīng)濟糾紛,這些都要由他自己承擔風險。

孫飛聽到吳俊宇篤定的口吻,忙問有什么需要準備的材料。吳俊宇說,孫飛只需要提供辦理過戶需要的房本和房主身份證,及自己的身份證,再加上2萬元錢的手續(xù)費,即可成功辦理好過戶所需文件。

孫飛一口答應了下來,他給了吳俊宇2萬元現(xiàn)金,并約定了交付材料的時間。

2

用父母的“死亡公證書”換了900萬元

大約過了一周,孫飛趁父親外出辦事,偷偷把父親孫泰民名下的房本、身份證、家里戶口本原件帶了出來,交給了吳俊宇。沒多久,吳俊宇交給孫飛一個紙袋子,里面除了孫飛提供的房本、身份證原件和戶口本,還有偽造的孫泰民“死亡公證書”,讓孫飛拿著這些材料去不動產(chǎn)中心。

當天,孫飛就去了不動產(chǎn)中心辦理過戶,但工作人員退回了他的材料,告知他,只有孫飛父親的死亡公證書是無法辦理繼承過戶的,還需要提供孫飛母親的死亡公證書。

孫飛急了,他想?yún)强∮畈粫球_子吧,于是便又聯(lián)系了吳俊宇。吳俊宇當天就趕過來,拿走了孫飛母親的身份證,并讓他回去等電話。

在等待的一周時間里,孫飛有些后悔又有些后怕,他后悔自己輕信了他人,又害怕偽造公文要承擔后果。等再次見面時,吳俊宇又給了孫飛一份其母親的死亡公證書,讓他再去一次不動產(chǎn)中心。

2018年1月2日,孫飛用這兩份蓋著某公證處印章的死亡公證書從不動產(chǎn)登記事務中心順利將父親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變更至自己名下。

之后,孫飛利用該套房產(chǎn)辦理了抵押貸款共計900萬元。但不久,孫飛做生意再一次賠了本,僅一年多的時間,900萬元就虧完了。

3

母親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死亡公證書

眼看著無法瞞天過海,2019年,孫飛不得不與父母透露私自過戶房產(chǎn)的事,但沒說偽造死亡公證書和抵押房產(chǎn)的事情。孫飛父母覺得,反正自己百年之后房子也是留給兒子的,便原諒了他。不過,老兩口也要求孫飛再把房產(chǎn)過戶回父親孫泰民名下,讓自己心安。

孫飛答應了,但卻沒辦成,因為法律明確規(guī)定,已經(jīng)設定抵押的房地產(chǎn)轉讓,需要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孫飛歸還不了貸款,更談不上抵押權人的同意,自然無法成功過戶房屋。

不了解法律細節(jié)的孫母,對房屋不能過戶回老伴名下有些不滿。2020年5月18日,孫母親自來到房產(chǎn)中心,要求在該房產(chǎn)的房產(chǎn)證上加上孫泰民的名字。于是,就有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李翔告訴孫母,房屋檔案材料顯示孫飛父母雙亡后,孫飛才得以繼承該房產(chǎn),而且房屋目前已經(jīng)被抵押,不能滿足其加名字的要求。

孫飛母親難以置信:“孫飛就是我和孫泰民的獨子,我不相信孫飛會弄出我和他爸死亡的假證明,也不相信他們會把我們的房子抵押!”說完,孫母頭也不回地走了。

李翔立即向領導匯報了此事,領導打電話跟孫飛母親再次溝通解釋了一下,并提出了解決方案:“下一步,我們只能選報警或者在中心做一個疑議登記了?!?/p>

據(jù)工作人員介紹,對于申請人遞交的材料,不動產(chǎn)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只做形式審查,不做實質審查。中心只負責審查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申請人應保證其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谠摲课荽嬖诘囊蓡?,中心立即對該房產(chǎn)做了凍結處理。

隨后,工作人員聯(lián)系了給孫飛父母死亡公證書蓋章的公證處,核實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幾天之后,該公證處回函稱,兩份死亡公證書都是偽造的。

4

雙親原諒依然不影響定罪

2020年5月29日14時,李翔就兩份公證書疑似偽造事件到公安局報警。6月17日,北京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給出鑒定意見,該兩份公證書上蓋的是假章。2020年7月1日,此案被立為刑事案件。2021年3月15日,孫飛因涉嫌偽造事業(yè)單位印章罪被刑事拘留;3月29日,孫飛被東城區(qū)檢察院依法決定逮捕。

“一開始這么干,是因為我知道父母不會追究我的責任的,但我沒想到登記中心的工作人員會報警?!北蛔ズ?,孫飛覺得自己做的事很愚蠢,但也強調自己是一時糊涂,希望能夠被從寬處理。隨后,孫飛自愿認罪認罰。

2021年6月17日,北京市東城區(qū)法院以偽造事業(yè)單位印章罪,判處孫飛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辦理假證明的相關人員另案處理。(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