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調整2019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問:本次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范圍是什么?
答:此次調整的待遇標準包括工傷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標準。其中,工傷津貼的標準調整為:從原標準的80%提高至90%。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調整
問: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調整標準是什么?
答: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調整標準為:從原標準的6個月至24個月提高至8個月至26個月。此外,還新增了視力、聽力、言語功能喪失等傷殘項目的補助標準,最高可達84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問: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調整標準是什么?
答: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調整標準為:從原標準的10個月至30個月提高至12個月至32個月。同時,對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等高技能職工的補助標準也相應提高。
傷殘津貼的調整
問:傷殘津貼的調整標準是什么?
答:傷殘津貼的調整標準為:從原標準的一級至十級提高至一級至十一級。其中,一級傷殘津貼標準從之前的月工資的90%提高至95%,十一級傷殘津貼標準從之前的月工資的10%提高至15%。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問: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調整標準是什么?
答: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調整標準為:從原標準的20個月提高至22個月。同時,對撫養(yǎng)三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的配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將額外增加3個月。
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問: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調整標準是什么?
答: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調整標準為:從原標準的10個月至30個月提高至12個月至32個月。此外,對高技能職工的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也相應提高。
喪葬補助金
問:喪葬補助金的調整標準是什么?
答:喪葬補助金的調整標準為:從原標準的6個月提高至8個月。同時,對高技能職工的喪葬補助金標準也相應提高。
津人社局發(fā)〔2019〕24號
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辦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有關單位:
為保障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及工亡人員供養(yǎng)親屬的基本生活,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fā)〔2017〕58號)要求,現就2019年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傷殘津貼
2018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不包括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的退休工傷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津貼:一級傷殘210元,二級傷殘200元,三級傷殘190元,四級傷殘180元。調整后傷殘津貼每月低于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是一級3690元、二級3530元、三級3369元、四級3209元。
二、退休工傷人員補貼
2018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xù)的一至四級退休工傷人員(包括退職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補貼:一級傷殘60元,二級傷殘50元,三級傷殘40元,四級傷殘30元。調整后退休工傷人員補貼與養(yǎng)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是一級3690元、二級3530元、三級3369元、四級3209元。
三、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2018年12月31日前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亡人員供養(yǎng)親屬,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最低發(fā)放標準1561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增加52元,最低發(fā)放標準1169元。
四、支付渠道
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五、執(zhí)行時間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