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東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政策調(diào)整,購房首套房最高可貸120萬元,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四成。
4月28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diào)整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政策的通知》,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住建部2018年“針對各類需求實行差別化調(diào)控政策,滿足首套剛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jīng)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5月1日起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政策調(diào)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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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港澳臺同胞,符合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解讀:國家以及市相關的文件均明確,公積金繳存職工不包括“港、澳、臺人員”,但由于我市包括港澳臺在內(nèi)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分布較廣,長期在我市生活工作的港澳臺人員不在少數(shù),事實上也有港澳臺人員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需要。我市原來面向港澳臺人員的住房公積金政策包括了“港澳臺人員不可以申請貸款”這一項。此次取消對港澳臺人員申請貸款的限制,實現(xiàn)了港澳臺同胞同等享有貸款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