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中,我們會與許多收入、福利、補貼打交道。那么,哪些收入需要交個稅呢?
一、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yè)并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城鄉(xiāng)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yè)、手工業(yè)、建筑業(yè)、交通運輸業(yè)、商業(yè)、飲食業(yè)、服務業(yè)、修理業(yè)及其他行業(yè)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從事辦學、醫(y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yè)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三、個人所得稅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y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象、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