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xiāng)市人民政府近日出臺《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將于2023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新政策將萍鄉(xiāng)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第一套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60萬元。
對于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職工,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調至20%;對于購買二套自住住房的職工,最低首付比例由50%下調至30%。
新政策調整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zhí)行。具體利率水平以貸款發(fā)放時人民銀行公布的利率為準。
新政策增加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還款方式。職工在申請貸款時,除選擇等額本金、等額本息等傳統還款方式外,還可以選擇階段性還款方式。階段性還款方式是指貸款期限內,按照貸款合同約定,在不同還款階段,確定不同額度的月還款額或每期月還款加息之和,逐階段償還貸款本息。
各繳存單位及繳存職工:
根據萍鄉(xiāng)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20年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萍鄉(xiāng)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我市住房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建議》的決議,現將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通知如下:
一、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購買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參照上述執(zhí)行。
二、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資金使用額為55萬元;購買第二套住房,最高資金使用額為50萬元。
三、取消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
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萍鄉(xiāng)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