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
根據(jù)《廣州市關于2020-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2020年和2021年度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如下:
1.繳存基數(shù)調整
從2020年1月1日起,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為職工上一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shù)下限為上一年度廣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上限為上一年度廣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2.繳存比例調整
從2020年1月1日起,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為單位12%、職工12%,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
3.提取條件調整
從2020年1月1日起,職工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租房等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時,不再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的提取限額為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職工如何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和繳存比例?
職工可以通過單位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調整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調整申請經審核通過后,從職工提出申請次月起按調整后的繳存基數(shù)和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
單位如何辦理繳存比例變更?
單位應在職工發(fā)生繳存比例變更情況后30日內,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平臺或柜臺窗口辦理繳存比例變更手續(xù),并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單位逾期辦理變更手續(xù)的,自變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
職工離職后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職工離職后,如果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可以在離職后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職工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平臺或柜臺窗口辦理提取手續(xù),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取申請經審核通過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在5個工作日內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指定的個人賬戶。
住房公積金提取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jù)國家稅務部門規(guī)定,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率為提取金額的1%至45%,具體稅率根據(jù)職工的提取原因和提取金額而定。
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可以查詢嗎?
職工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平臺或柜臺窗口查詢自己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職工還可以通過手機銀行或微信公眾號等方式查詢自己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號)及《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穗公積金中心規(guī)字〔2020〕1號)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20-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要求
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單位和職工個人相關信息,并在新的繳存年度按時、足額、足員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繳存基數(shù)、繳存比例在新繳存年度內保持不變的單位也須辦理年度繳存調整手續(xù),按要求申報相關繳存數(shù)據(jù),以免影響連續(xù)繳存。
二、調整內容
(一)繳存比例
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shù)扔诨蚋哂趩挝焕U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shù)倍。
(二)繳存基數(shù)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為2019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工資按國家統(tǒng)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統(tǒng)制字〔1990〕1號)計算。
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作為繳存基數(shù)。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作為繳存基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