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低、放款快,而且還不用扣押車輛,如此方便、快捷的貸款方式讓急需資金的市民動心不已。但真有這樣的好事嗎?
近期紅旗河溝派出所聯(lián)合刑偵支隊,搗毀了一個汽車“套路貸”的詐騙團伙,嫌疑人利用“小貸公司”作幌子,吸引有車一族以車貸款,然后連環(huán)下套,讓受害者“丟”車還賠錢。
保時捷做抵借9萬,車主最終要還18萬“贖車”
“我被騙了,本想抵押貸款,現(xiàn)在車被人扣了還要賠錢。”2017年7月,江津男子李明(化名)到江北區(qū)公安分局紅旗河溝派出所報案,稱他用自己的保時捷卡宴小汽車,在紅旗河溝一家小貸公司抵押貸款,卻遭遇了車輛被扣押,自己甚至要多拿出近9萬元才能“贖回”車輛的情況,懷疑自己中了套路貸騙局。
“開始一切順利,后來就不對勁了?!睋?jù)李明敘述,因為資金緊張,近期他向這家小貸公司借款15萬元。在簽合同之前,公司就很“爽快”地先打款9萬元到他的賬戶上,并表示簽訂合同后,剩余款項會以現(xiàn)金方式直接支付。
見對方如此耿直,他未及細看就簽訂了相關合同,這下噩夢開始了!
這家公司先以給車輛安裝GPS為由,開走了他名下的保時捷卡宴汽車。隨后告知他需要交納3.5萬元的風險保證金,1.5萬元的跟蹤管理費,以及2250元首月利息等共計5.6萬元,并直接從貸款余額中進行扣除。
于是剩下的6萬元貸款尾款,僅僅支付給李明4000元。
發(fā)現(xiàn)事情不對勁,李明當即表示要還款取車。這時公司稱,根據(jù)合同李明涉嫌違約,不僅需要繳納貸款總額20%的違約金,同時在不退還風險保證金等費用的情況下,他必須償還全部15萬元的貸款,否則不會歸還車輛。
多次交涉無果后,李明選擇了報警。
“套路貸”團伙浮出水面 數(shù)十人受害
去年以來,紅旗河溝派出所陸續(xù)接到了數(shù)十名受害者報案。隨后江北警方對該公司正式立案偵查,一個以四川老鄉(xiāng)結幫做案的團伙浮出水面。
2017年初,涉案嫌疑人郭某,糾結同鄉(xiāng)陳某、劉某等10人,在江北區(qū)紅旗河溝租用辦公室作為平臺放貸,專門尋找有私家車又需要借款的客戶。
“全款車按揭車裝GPS,利息低,放款快,不用押車”,這樣的廣告,很快吸引了多名資金需求者。在連環(huán)貸款詐騙“套路”下,先扣取客戶貸款金額的30%-50%作為手續(xù)費、管理費,再威脅利誘將客戶的車輛扣押,致使受害人不得不湊錢將借款還上贖車。
2018年3月,江北警方通過長期偵查,掌握了多方證據(jù),果斷出擊抓獲公司相關人員9人,其中4人目前已被檢察機關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批捕。
據(jù)了解,此案涉及受害者達數(shù)十人,涉及金額預計超過100萬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縱深
警方提醒:套路太深,小心掉坑
江北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套路貸”以無抵押、不扣車為幌子,以快速放貸為誘餌,以民間借貸為外衣,誘騙或強迫他人陷入借貸圈套。通過精心設計的“套路”手段讓借款人的債務在短時間內(nèi)呈幾何式倍增。
第一步,找“客戶”
由公司底層業(yè)務員在各個金融、小貸QQ、微信群中尋找“客戶”,“客戶”特征很簡單,只要有車(不論品牌、車型)、有貸款需求即可。
第二步,談額度
“客戶”來到公司后,會有經(jīng)理級別的員工對車輛進行評估,根據(jù)車型確定貸款額度。并故意告知對方不需要扣押車輛,只需安裝GPS即可貸款,并聲明費用和常規(guī)小額貸款差別不大。
第三步,簽“合同”
簽合同是該“套路”中最為重要的步驟之一。公司通過先付一定款項的形式,以各種形式麻痹貸款者,降低其防備心,干擾客戶詳細閱讀合同。并讓客戶快速簽下借條和收條、汽車質(zhì)押合同、風險保證金承諾書、承諾書等相關合同,其中合同條款中充滿了各種貓膩,挖好坑等著“客戶”跳,并大玩文字游戲,騙取保證金等款項成為無限的“死循環(huán)”。
第四步 裝GPS
這一步也至關重要,是獲取要挾客戶的資本。公司會以安裝GPS為由,迅速獲得客戶的車輛鑰匙,并將車輛開走,達到要挾客戶的目的。
第五步:結算
通過財務結算,扣除各項費用后,客戶只能拿到貸款金額的50%或更少的貸款,軟硬兼施之下,客戶即使意識到不對勁也只能答應。
第六步:“考察”
最后,公司以考察為名,派人千方百計為難客戶,花招百出,故意找茬、索要高檔煙酒都是小事,甚至要人家的房產(chǎn)證,不給就是違約等,目的只有一個:說客戶違約了。而客戶簽訂的承諾書上寫明了:風險保證金三期予以返還,若任一期出現(xiàn)違約情況……保證金不退還,還要全額補齊貸款金額。
市高院:嚴懲“套路貸”犯罪
《通知》指出,“套路貸”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簽訂虛假借款協(xié)議”、“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zhuǎn)單平賬”等方式“強立債權”、“虛增債務”,采取暴力、威脅、虛假訴訟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產(chǎn)的犯罪行為。
“套路貸”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皟筛摺薄ⅰ皟刹俊薄蛾P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將該類犯罪行為列為懲治重點。
《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認識“套路貸”犯罪的嚴重社會危害,高度重視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市高法院為此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統(tǒng)籌全市法院梳理“套路貸”犯罪線索、指導案件審判、協(xié)調(diào)其他重要問題等有關工作。同時,明確各基層法院院長為懲治“套路貸”犯罪專項行動第一責任人,組織精干力量從事專項行動的審判、執(zhí)行和其他相關工作,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不僅如此,市高法院還要求全市法院對近年來辦理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進行清理,梳理、甄別有關“套路貸”犯罪線索。對民事、立案、審監(jiān)、執(zhí)行等審判執(zhí)行條線甄別出的涉嫌“套路貸”犯罪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及時中止審理或者執(zhí)行,并將相關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市高法院要求,全市法院要精心審判,依法從嚴懲處“套路貸”犯罪分子。刑事審判部門要把依法懲治“套路貸”犯罪作為當前的重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嚴厲懲處“套路貸”犯罪,嚴格控制緩刑適用,加大追贓力量,注重財產(chǎn)刑適用。
市高法院還要求全市法院要通過公開審判、庭審直播典型案件、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向人民群眾揭露“套路貸”犯罪的特征和危害,營造依法嚴懲“套路貸”犯罪的社會氛圍,形成強大震懾,從源頭上預防“套路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