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貸”“佳麗貸”正以無抵押、免擔保、快速放款為誘餌,引誘年輕女性貸款。這些“套路貸”是近年新出現(xiàn)的一種新型犯罪,因為常常伴有黑惡勢力、采用暴力或“軟暴力”手段,所以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民間借貸或高利貸,是一種新型黑惡勢力犯罪。虛高的借款合同、無理苛刻的貸款條件,讓貸款者難以償還,最終陷入了噩夢般的煉獄生活。
貸款兩萬,一下子變十幾萬
未成年女孩遭遇魔鬼威脅
李小穎(化名)出生于2002年,至今尚未成年,卻在2年前意外地陷入“美容貸”的陷阱,從此陷入了恐懼和痛苦中。
2017年9月,在形形色色的整形美容廣告的影響下,年僅15歲的李小穎心動了??筛甙旱恼钨M,讓她望而卻步。就在這時,專門從事放貸的任某盯上了小穎,提出不但可以無抵押、免擔保貸款,還聲稱可以介紹工作,這立刻打消了小穎對還款的擔憂,她從任某處貸款2萬元,在一家整形醫(yī)院割了雙眼皮,約定半年后還清貸款,日息200元,相當于年息360%,完全屬于高利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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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貸受害者李小穎(化名)
眼看李小穎根本無力按時還貸,2018年1月,任某在李小穎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解套”給吳某。所謂“解套”,是指吳某將李小穎剩余的債務一次性還給任某,由吳某“接收”李小穎的債權。這次“解套”,讓李小穎的債務從2萬元一下子變成2.8萬元。吳某眼瞅著小穎無力償還,他強奸了小穎,通過凌辱、打罵逼迫小穎去賣淫,賺錢還債。
直到這時,李小穎才明白,貸款時所謂的介紹工作,原來是強迫賣淫。但為時已晚,小穎已經(jīng)完全被吳某團伙控制,雖然她多次試圖逃跑,但均以失敗告終。吳某團伙長期對小穎毆打、非法拘禁,甚至強迫她拍下裸照,以達到長期控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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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穎(化名)
2018年夏,小穎再次被“解套”到周某飛手中,小穎的債務又從2.8萬元飛漲到4.5萬元。此后,到2019年3月,小穎又被“解套”了2次,債務越還越多,最后達到十三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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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穎(化名)的借條
而這些貸款的金額,都是套路貸團伙隨意計算出來的,根本不容小穎有任何質(zhì)疑。此時的小穎,已經(jīng)完全淪為了他們的賺錢工具,犯罪團伙甚至用威脅恐嚇、非法拘禁等手段,逼迫小穎出國賣淫。
1890起“套路貸”團伙覆滅
他們不為利息,只為控制受害者
套路貸團伙通過層層陷阱,強迫貸款女性賣淫還債的現(xiàn)象,很快引起了長沙警方的注意。2018年夏,長沙警方在一次掃黃打非專項行動中,查獲了幾名被“套路貸”強迫賣淫的女孩,得到了“套路貸”團伙實施犯罪的重要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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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貸”團伙催債記錄
警方通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當借貸女性債臺高筑后,套路貸團伙的催債手段五花八門,噴漆催收、喇叭催收、網(wǎng)上懸賞等,都是慣用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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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貸團伙噴漆催收
跟傳統(tǒng)高利貸詐騙不同,套路貸團伙的最終目的并不是為了賺利息,而是控制受害人,使他們淪為賺錢工具,甚至把受害人拉入犯罪團伙繼續(xù)施虐。
2016年,當時同樣尚未成年的小菲,偶然認識了放高利貸的周某。周某成天在微信朋友圈,推廣一種叫“佳麗貸”的私人貸款。不久后,急需用錢的小菲找到周某借錢,借5000元,一個月之后要還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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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馬某菲(化名)
雖然利息高得離譜,但因為急等錢用,小菲只能咬牙接受。一個月后,她還了5000元,卻被告知,還要再還1萬元。
按照借款人周某的邏輯,如果不能一次性籌集好1萬元還清,那每延遲一天還款,就要產(chǎn)生更多的利息。小菲收入并不穩(wěn)定,很難按時還債,利息也就越累越高。2017年4月,眼看小菲已經(jīng)無力償還,周某將她“解套”到另一個私貸文某手中。文某開出的條件是裸貸,必須拍下小菲的裸照才能給款,小菲無奈之下就同意了裸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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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馬某菲(化名)
2017年4月,小菲從文某處貸款1萬元,還清周某的債務。此時,她累計還給周某的錢,已經(jīng)高達6萬元。文某成了小菲的新債主,小菲的債務達到4.2萬。為了催債,文某曾在夜晚,將不會游泳的小菲逼下湘江。
隨后文某團伙強迫她賣淫、甚至賣卵還債。然而,令人詫異的是,在文某團伙的持續(xù)洗腦下,2018年12月,小菲加入了文某的團伙,負責看管被其團伙控制的女孩,并每天向文某報告,由受害人變成了犯罪團伙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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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性被逼下湘江資料
警方通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套路貸”團伙運營公司化、運作市場化、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套路”手法隱秘、催債手段暴力、涉案金額巨大,儼然形成一條“黑色產(chǎn)業(yè)鏈”。
此前,對于“套路貸”這種新型犯罪形式,法律上沒有嚴格的界定,缺乏相應的條款,所以過去出現(xiàn)類似“套路貸”的案情,警方往往以經(jīng)濟、債務糾紛處理,對“套路貸”本身難以定罪。
2019年2月26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明確“套路貸”是新型黑惡犯罪的一種。將從事非法討債、高利放貸以及“套路貸”的黑惡勢力列為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打擊重點。2019年4月9日,全國掃黑辦發(fā)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對依法打擊“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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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9年3月28日凌晨,在公安部、湖南省公安廳的統(tǒng)一指揮下,在云南、廣東等地公安機關的支持下,長沙警方集結多個警種部門、700余名警力,同時在湖南長沙、云南昆明、廣東廣州及中緬邊境等地共16個戰(zhàn)區(qū)展開統(tǒng)一收網(wǎng)行動。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共偵辦“套路貸”團伙案件189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8651人,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8790起,查扣涉案資產(chǎn)161.76億元。鏟除了一批幫助犯罪的技術服務商、數(shù)據(jù)支撐服務商、支付服務商,實現(xiàn)了對“套路貸”犯罪的規(guī)模打擊、生態(tài)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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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套路貸”涉黑惡系列案成功偵破
遏止“套路貸”,要事后打擊,更要事前防范。打擊“套路貸”必須疏堵并舉,標本兼治,一方面我們要加大對“套路貸”犯罪的打擊力度,另一方面,要大力推進普惠金融服務,為廣大群眾提供可靠、便捷的渠道。
與此同時,人們也要清醒地意識到,明顯超出償還能力的借貸行為,很容易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所以,正確的消費觀和金錢觀,應該成為抵擋“套路貸”的第一道防線。只有消費者、金融服務機構和監(jiān)管機構擰成一股繩,才能匯聚起打擊“套路貸”的全社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