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提供我的駕照 我的身份證
還有我的銀行卡
剛開始的時候是承諾說5000元
后頭真正下來 他們說過兩天
我們要給你10000元的
”
通常來說,申請貸款會較為重視個人征信,即使因忘記還款而逾期,經提醒也會及時還款。
然而,發(fā)生在云南的這起案件卻與一般情況不同。
云南曲靖,某二手車貸款公司辦公點的負責人李先生發(fā)現(xiàn),有15名貸款人逾期未還款。經提醒后,這些客戶依然態(tài)度強硬地拒絕還款。
李先生報警后,“賴賬”的貸款人竟然也陸續(xù)報案,聲稱自己被騙了。
借身份,辦貸款
15名貸款人之一的李超(化名)向警方詳細介紹了自己被騙的經過。
先前,他因為資金周轉困難,急需一筆錢。一個朋友得知后,向他分享了一個賺錢的方法。
朋友表示,他認識一個辦理二手車貸的中間人。如果李超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借給別人貸款,根據(jù)所貸金額,李超就能得到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好處費,而且還貸款的事情也不用他操心。
在朋友的介紹下,李超聯(lián)系了這名中間人陳建旭。陳建旭向李超打包票,貸款辦完后,李超并不需要還月供,他們還滿三個月貸款后,貸款公司會結清貸款,李超就可以拿到相應的報酬。
根據(jù)陳建旭的要求,李超將自己的身份證、駕駛證和一張今后用于還款的銀行卡拍照發(fā)給對方。過了幾天,陳建旭告訴李超,他即將配合辦的是一輛二手寶馬車的車貸,貸款數(shù)額高達近20萬元。之后,二手車貸款公司貸款專員劉晶(化名)上門來找李超簽貸款合同,走完全部流程后,終于辦完了貸款手續(xù)。
沒過幾天,貸款就下來了。銀行發(fā)來的短信顯示,李超每月應還近6900元,需還款36個月。與此同時,陳建旭給他轉賬了相同數(shù)額的月供,讓他還款。如此還款3個月后,按照陳建旭的說辭,此時貸款已經結清,李超就可以得到先前說好的10000元好處費。
誰也沒想到,等到第4個月,銀行的還款提示又來了,這次李超并未收到月供,于是趕緊聯(lián)系陳建旭,不料早已被對方拉黑,之前介紹他做車貸的朋友也聯(lián)系不上對方。
李超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先抵押,后放款
其他幾名報案的貸款人和李超有相似經歷,雖然對接他們的中間人不同,但這些中間人都承諾,辦理貸款后會給他們好處費,并且他們不需要還貸款。等貸款下來后,這些中間人全都“消失”了。
這15名貸款人平時收入較低,但是辦理的都是二手名牌豪車車貸,貸款總額高達270多萬元,警方認定這是一起騙取二手豪車貸款的詐騙案。
經過調查,警方查明,這15筆車貸都由貸款專員劉晶經手辦理,但她卻稱對騙貸毫不知情。
劉晶說,作為業(yè)務員,她的任務就是尋找有貸款需求的客戶。找到客源后,她首先會通過公司內部軟件預審一下客戶征信,看看是否符合辦車貸的要求。貸款人的征信預審通過后,劉晶會幫他們申請貸款。
辦完一系列手續(xù)后,劉晶會告知二手車商,將車輛過戶到貸款人名下。過戶成功后,車管所會發(fā)放車輛登記證和車輛行駛證,這時劉晶就把車輛登記證拿回公司進行抵押。
貸款公司負責人李先生介紹說,一般情況下,他們將車輛登記證做完抵押,再拍照上傳,提交公司后臺審核,總公司那邊一旦審過便會迅速放款,放款后他們再補手續(xù),將車輛登記證原件寄回總部存檔,整個貸款流程就結束了。
警方查明,這15本過戶成功的車輛登記證書上并沒有抵押信息。可劉晶認為,自己都是按正規(guī)程序進行,按道理說不應該出差錯。
劉晶回憶,與往常不同的是,這次的客源由男友彭一航提供。可男友并沒有提供車輛登記證原件,只給她發(fā)了一些照片。她找男友要原件時,彭一航解釋說這些車主都是外地人,辦手續(xù)需要時間。于是劉晶沒有走公司正常程序做抵押,而是繞開辦理抵押手續(xù)的工作人員,自行將男友提供的圖片直接上傳后臺,走完手續(xù)后公司就放了款。
出于對男友的信任,劉晶沒有懷疑他的說辭,想著等自己拿到車輛登記證原件,在規(guī)定期限內郵寄到公司就行??墒?,彭一航卻一直拖延,遲遲沒有交出原件。
假抵押,騙貸款
原來,拿到車輛登記證書后,彭一航并未真正做抵押,那些附著了抵押信息的照片是其偽造的。
警方還查明,這15筆銀行貸款最終進入了一個名叫王澤銳的人的賬戶。據(jù)此警方認為,貸款專員劉晶、其男友彭一航以及王澤銳,有著重大作案嫌疑。
2021年12月30日,警方在重慶市抓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澤銳,隨后又在云南省楚雄州、紅河州等地陸續(xù)將團伙成員抓獲。
隨著詐騙團伙成員一一落網,案件真相也逐漸浮出水面。
幾年前,王澤銳曾在云南省曲靖市開了一家二手車行,彭一航就是店里的員工,他們很熟悉二手車貸的辦理流程。后來,王澤銳得知劉晶在貸款公司專門負責辦貸業(yè)務后,就與彭一航等人商議,試圖利用劉晶,騙出貸款。陳建旭等人先用利益誘惑那些急需用錢、征信良好的“客戶”入套。從車商處獲得車輛登記證、車輛行駛證和所有權人身份信息材料后,彭一航就到車管所將車輛過戶到貸款人名下。
等劉晶走完貸款手續(xù)后,彭一航又去車管所將車輛過戶回去,之后他謊稱客戶不要車了,將車及材料還給車行,車行所有人就將剛剛打進他們賬戶的貸款轉給彭一航。最終,貸款的錢全部落入他們團伙的口袋中。
2022年6月23日,兩名主犯被告人王澤銳、彭一航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其他從犯均因犯詐騙罪,被判處兩年六個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對于貸款專員劉晶,檢察機關認為其涉嫌詐騙罪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不予批準逮捕,公安機關變更其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現(xiàn)正在進一步補充偵查當中。
警方發(fā)現(xiàn),由于貸款市場、二手車市場競爭激烈,部分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追求效率和利潤的過程中,只注重業(yè)務而忽視安全,對原本正規(guī)的操作流程進行變通,這才為犯罪發(fā)生提供了可能。
二手車商本該謹慎一點,按行業(yè)慣例提供少量資料用于中介銷售,而不能輕易將車輛證件及所有權人身份材料和盤托出。貸款公司必須嚴格執(zhí)行規(guī)范的業(yè)務操作流程,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貸款人一定要保護好個人信息,千萬不要為了所謂的好處費,隨意出借個人信息,否則很可能背上巨額債務,留下慘痛教訓。
普法時間
Q1:
現(xiàn)在詐騙團伙騙取貸款后私分了,犯罪嫌疑人已經將非法所得的這些財物揮霍一空,但是15名貸款人身上還背負著車貸,這些錢怎么辦,該由誰來還?
A1:
這些被害人出于資金周轉的需要或者一時手頭緊,幫助他人辦理貸款,結果卻背上巨額債務,讓人痛心和惋惜。
他們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查扣、追繳被告人的資產用于退賠。如果法院對被告人判處了罰金,導致被告人沒有錢去退賠給被害人,那么按照“先民后刑”原則,先對被害人給予退賠,然后再執(zhí)行罰金。
如果被告人個人財產確實不足以退賠的話,也可以考慮能不能讓他的家人幫忙賠償,因為積極退賠是一個量刑情節(jié),如果積極退賠的話,在量刑上可能會輕一些。
Q2:
目前法院已經以詐騙罪對9名犯罪嫌疑人定罪判刑,如何看待這個判決結果?
A2:
這些被告人之所以量刑不一樣,是因為他們在犯罪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一樣。
王澤銳首先發(fā)現(xiàn)了所謂二手車貸當中的漏洞,組織策劃了整個犯罪過程,而彭一航負責根據(jù)被害人的征信去選車,然后偽造車證、退車騙貸等等,這些都是詐騙的主體行為,所以他們倆是主犯。
其他人只是負責物色被害人,在整個犯罪過程中起次要作用,屬于從犯,因此量刑要輕一些。
而貸款專員要視情況,如果構成犯罪的話,是構成詐騙罪還是構成違法發(fā)放貸款罪,就看她的主觀認識。如果事先她和彭一航有過通謀,明確知道買車賣車是假的,車證也是偽造的,那么就可能構成詐騙罪。而如果她僅僅是出于對男友的信任,沒有嚴格履行審核手續(xù),那么就可能構成違法發(fā)放貸款罪。所以,詐騙罪和違法發(fā)放貸款罪,它們的一個主要區(qū)別就是主觀認識狀態(tài),詐騙罪是故意,而違法發(fā)放貸款罪是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