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欠人5540元一直不肯還,直到向銀行申請小額貸款被拒絕,他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主動要求還款。原來,金某此前上了常熟市人民法院的“黑名單”,一旦被列入黑名單,在行政審批、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都將受到限制。

王某、金某都是生意人。2012年3月,金某向王某購進了一批消防器材,欠下7540元。王某多次催討無果,就把金某訴至法庭。經法官調解,金某還了2000元,其余的5540元一直不還。常熟法院執(zhí)行立案后,金某仍不還錢。

2014年初,金某上了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3月,金某打電話給執(zhí)行法官,要求履行一直未還的欠款。原來,金某因做生意需求,準備申請銀行小額貸款。但是銀行貸款方面審查下來,拒絕了他的貸款申請,理由就是金某有執(zhí)行案件在法院,且在失信被執(zhí)行人“黑名單”上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