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日常生活還是社會交際,我們都免不了遇見有人借錢的情況,關系不好的我們可能就直接拒絕了,但是還是少不了沒辦法要把錢借出去??墒俏覀冇謸慕璩鋈サ腻X就像潑出去的水要不回來,不想發(fā)生這種情況的話,作為出借人我們應該保存好以下兩個方向的證明:

——證明存在借貸關系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證明存在借貸關系的最直接的證據(jù)。

借條:出借人拿出借條對存在借貸關系進行舉證,如借款人拿不出充分的證據(jù)足以推翻借條的內(nèi)容,人民法院一般會認定存在借貸關系。

欠條:欠條,形成的原因可以是多樣的,未必就是因借貸關系出具的,如生意往來所欠的貨款,所以單一的欠條不能直接證明存在借貸關系,需要提供其他能夠證明存在借貸關系的證據(jù)。

轉(zhuǎn)賬憑證與收款人出具的收條:出借人僅以轉(zhuǎn)賬憑證、收條,不能證明存在借貸關系,需要其他證據(jù)來幫助證明,如借貸合意的證據(jù),該轉(zhuǎn)賬憑證、收條是基于借貸的合意而產(chǎn)生。

——證明已經(jīng)實際交付

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等證據(jù),可以證明借貸關系的成立,而借款實際交付能夠證明借貸關系的生效。只有有了借貸關系,并且借款實際交付了,借款事實才能被證實。

銀行轉(zhuǎn)賬記錄、微信、支付寶等轉(zhuǎn)賬記錄:可以比較直觀地證明借款已經(jīng)實際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