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因“個人購房借款/擔保/抵押合同”中存在的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等問題,某國有大行安徽省分行也曾經被相關部門約談。
記者從所獲的一份2012年版的公積金借款合同和一份2014年印刷的某國有大行的個人住房借款合同(截至今年9月初仍在使用的版本)發(fā)現(xiàn),前者條款較少,頁數(shù)為10頁,字數(shù)大約僅有數(shù)千字;后者規(guī)定得較為詳細,頁數(shù)超過30頁,字數(shù)超過2萬字,且借款合同中的主要內容都是涉及借款人的義務,其中部分要求幾近嚴苛。
按照上述國有大行合同,“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已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放棄、贈與、轉讓、出租(包括原租賃合同到期后續(xù)租或修改租賃合同)、出資、重復擔保、遷移、改為公益用途……”
“不能放棄、贈與,這些我能夠理解,但是未經書面同意,不能夠出租我覺得難以接受”,借款人小李(化名)表示,“我準備將房屋出租補貼月供,看房的人來了幾撥,但是還沒有敲定,價格也在與潛在客戶接洽中,沒有確定的客戶和價格,我怎么向銀行提交申請?銀行審批需要的時間客戶能不能接受?如果銀行審批不通過,我會不會面臨違約?”
另據(jù)本報記者觀察,在實際操作中,該項規(guī)定較難落實。據(jù)地產中介介紹,房屋出租業(yè)務要求房主提供身份證和房本即可,不需要提供銀行的書面同意。
“銀行房貸借款合同引起爭議比較多的條款主要有三大類:第一類是銀行免除自身責任,格式合同中對貸款人責任提及較少,且存在明顯的權利不對等;第二類是加重借款人責任,銀行基于風險控制,合同中提及借款者違約的事項存在與合同履行無關的問題;第三類是排除借款人權利,例如銀行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請求,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進行管轄,這一規(guī)定排除了借款人訴訟管轄的選擇權”,資深律師對記者表示。
面簽環(huán)節(jié)“霸氣更足”
“購房貸款遭遇銀行的霸王條款一點都不稀奇,我9月初為買二手房申請房貸,中介機構幫我聯(lián)系申請一家國有大行的貸款,我在面簽環(huán)節(jié),銀行的工作人員只是把需要我簽名的空白處指給我,并沒有讓我仔細閱讀合同,還一直催促我,條款不能商量,快點簽名就行”,家住北京市西城區(qū)的小嚴(化名)對記者表示,“借款人完全是被動的,人家讓怎么做就機械地服從”。
由于貸款簽字環(huán)節(jié)過于“神速”,小嚴甚至沒來得及問清楚自己究竟是在該國有大行的哪家支行申辦的貸款,到了約定了取回房產證的日子(銀行在審批環(huán)節(jié)需要收取房產證原件,大約一個月后借款人可以取回),小嚴都不知道該去哪里領回房產證,只好又拜托地產中介的貸款專員查詢具體支行網點?!爸氨桓嬷y行會主動給我打電話領房產證,實際上,過了一個半月銀行也沒聯(lián)系我,等到我?guī)捉浿苷鄞蛲ㄖ芯W點電話時,銀行的人才表示手續(xù)早就辦好了?!?/p>
上述借款人小李的情況與小嚴比較類似,簽合同當天,銀行工作人員拿出的是很多填空處都空白的合同,“我有點不放心,詢問是怎么回事,銀行的人員表示,購房貸款都是先簽空白合同,隨后銀行處理好了再給我”。
記者注意到,多家銀行的房貸合同首頁都有著提示閱讀的類似表述,要求“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條款,尤其是‘特別提示’和黑體字部分,請自愿簽訂本合同并依約履行,簽署本合同后即視為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但是,小嚴對本報記者表示,銀行的工作人員流程非常熟練,對于需要借款人簽字的合同頁碼早已經做好標記,在簽約環(huán)節(jié),工作人員會直接找出這些需要簽字的頁碼讓小嚴簽字?!拔业馁J款合同一式四份、每份有30多頁且大約兩、三萬字,10分鐘就簽完了,比傳說中的一目十行還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