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的“1元購”迎來監(jiān)管重磅打擊。日前,互聯(lián)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辦下發(fā)文件指出,部分網絡“1元購”屬于變相賭博行為或涉嫌詐騙,監(jiān)管部門將進行整治,上海商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受此影響,多家“1元購”平臺已停止運營,不過仍有部分平臺變種“1元購”以逃避監(jiān)管。在分析人士看來,整治過程中也面臨新的挑戰(zhàn),比如維權問題難解決。
部分停止運營部分變種
上海商報記者關注到,日前,多家“1元購”平臺發(fā)布了停業(yè)公告?!?元云購”平臺8月17日發(fā)布公告稱,云購公司主動進行業(yè)務調整,1元云購網于8月18日零點停止運營。該平臺客服人員對上海商報記者表示,公司內部進行業(yè)務調整,暫時停止運營,對于何時恢復并不清楚。
另一家“濱惠1元云購”的平臺也宣布從8月18日22點停止運營。上述兩家平臺均表示,已揭曉的商品將按時發(fā)貨,未揭曉的商品,已參與金額將全部退至賬戶余額,余額和獲得的傭金可以提現(xiàn)。在分析人士看來,“1元購”平臺紛紛宣布停止運營,意味著監(jiān)管已經在出手整治。
不過,上海商報記者注意到,仍有不少平臺在運營,眾多“1元購”平臺以手機App形式存在,如“惠奪寶”等,此外,“1元購”也出現(xiàn)了新的變種。
上海商報記者關注到一家“樂享奪寶商城眾籌平臺”,和其他定位為“新型互助購物”的平臺不同,該平臺稱以“眾籌”模式為各類商品的銷售提供網絡空間。商品由入駐樂享奪寶商城眾籌平臺的發(fā)起方提供。此外,該平臺不僅設置有“1元專區(qū)”,還有“2元專區(qū)”、“10元專區(qū)”、“100元專區(qū)”等。
上海商報記者聯(lián)系到該平臺的工作人員,該人員對記者表示,平臺暫時不會停止運營。不過,目前,監(jiān)管部門確實在打擊這種模式,不排除之后停運的可能。對于為何設置“2元專區(qū)”、“10元專區(qū)”、“100元專區(qū)”這些板塊,該工作人員稱,“1元購”的模式中,投資1元相當于一次機會,商品價值大的話,參與的人數也會多,獲得商品的概率減少,提高商品的參與門檻,同價位的商品,參與人數變少,也增加了獲得商品的概率。
不過,從該平臺的交易規(guī)則來看,和“1元購”模式并無區(qū)別,在該平臺,商品被平分成若干等份,支持者可以使用奪寶幣支持一份或多份,當等份全部售完后,由系統(tǒng)根據平臺規(guī)則計算出最終獲得商品的支持者,其他支持者則可獲得相應的“寶石”。上海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表示,該平臺的交易中,支持者在平臺上利用奪寶幣會得到隨機分配號碼,奪寶號碼分配完畢后,會計算出一個幸運號碼,這仍然屬于射幸合同,參與者獲得的仍然是中獎機會。這種交易模式是“1元購”的變種。
上述工作人員也對上海商報記者表示,其實平臺的模式也屬于“1元購”,和眾籌的模式也差不多。而在王德怡看來,眾籌要求參與者完成一個共同目標,與該平臺的交易規(guī)則有根本差別。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眾籌模式中,風險共擔,成果共享,而在“1元購”模式中,風險共擔,但成果并未共享。此外,在該平臺,為提高商品的參與門檻,設置了“2元專區(qū)”、“10元專區(qū)”、“100元專區(qū)”,其實相當于增加了“賭資”,投資人面臨的風險更大。
監(jiān)管定性涉嫌賭博或詐騙
值得一提的是,“1元購”已被監(jiān)管認定為變相賭博或涉嫌詐騙。國家互聯(lián)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下發(fā)《關于網絡“1元購”業(yè)務的定性和處置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網絡“1元購”定性為變相賭博或涉嫌詐騙,并要求各地方金融辦嚴厲整治“1元購”平臺。
實際上,類似“1元搶寶”、“1元搶購”等模式,近兩年開始盛行,宣稱“投入1元”就可博得寶馬、iPhone等熱銷產品,吸引了眾多網友參與。
“1元購”模式得以快速發(fā)展,王德怡認為,該類型的交易具有一定的創(chuàng)新性,并未被監(jiān)管部門明令禁止,屬于監(jiān)管真空地帶。一些正規(guī)公司(如小米)引進該種銷售模式,吸引了部分用戶群體;這種交易機制迎合了相當一部分人的投機心理,有需要就有市場,愈演愈烈,逐漸成為公害。
從交易規(guī)則來看,此類平臺模式大同小異。以“1元云購”為例,網站顯示,“1元云購”是一個“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新型互助購物平臺。將用戶共同需求的商品分成若干等份,1元即可支持1等份,當1件商品的所有等份都獲得支持后,根據平臺互助購物協(xié)議,此商品將歸其中一位支持者所有。
“1元購”平臺暗藏多種風險,據了解,一般平臺上商品都要加價4%-20%。提現(xiàn)還要加收手續(xù)費。而中獎的噱頭更是存在內定中獎者、人為操縱中獎、虛擬投注人數的嫌疑,分析人士表示,經營機構以網絡“1元購”為名,采取抽獎造假、以次充好、不寄送獎品甚至卷款潛逃等方式,騙取參與人錢財。其行為是典型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他人財物的詐騙行為。
“買得越多獲獎幾率越大”,抱著這種心態(tài),大量玩家紛紛增加購買次數,投入更高的金額,以博得更大的中獎概率。有網友參與后,先后砸入了上百萬元,結果最后血本無歸。中國商業(yè)聯(lián)合會媒體購物專業(yè)委員會副秘書長孫之升說,今年以來已接到超過300例網民對于“1元購”平臺的投訴,這些網民在平臺投入錢數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
王德怡指出,“1元購”模式風險點在于,一是其交易模式本質上是未獲得合法許可的博彩業(yè)務,違反國家對博彩行業(yè)的管理秩序,損害公序良俗,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二是該類型交易存在較大的欺詐性,抽獎是否公開公平公正完全依賴于交易平臺的道德,在沒有第三方公證或監(jiān)督的情形下抽獎環(huán)節(jié)很容易被人為操控,并進而成為一些平臺牟取非法利益的通道。
此次發(fā)布的《意見》也明確指出,部分網絡“1元購”表面上是銷售實物商品,實際上銷售的是中獎機會,而中獎結果具有偶然性?!兑庖姟分赋觯@種行為在法律上屬于射幸合同,具有賭博性質,是一種變相的賭博行為。因此,對純粹以1元價格銷售獲取大獎機會的網絡“1元購”,可以認定為賭博。
在王德怡看來,《意見》中提到的兩種模式,一種是有真實商品銷售的,另一種是以騙取錢財為目的。對前一種行為的經營主體,應當及時叫停該類型交易,必要時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行政處罰;對后一類以騙錢為目的的經營主體,若達到法定數額,其行為已涉嫌詐騙罪,應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犯罪責任。
變種的危害維權難
此外,《意見》也要求各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轄區(qū)內“1元購”區(qū)分具體情形采用穿透式的監(jiān)管方法,從行為本質認定法律性質,對利用“1元購”變相從事賭博或涉嫌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予以打擊。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意見》下發(fā)后,一方面是所有采取“1元購”模式的網站、應用軟件須立即停止經營;另一方面,對于大量的消費者,特別是深陷其中、損失巨大的消費者,看到了維權的希望,這些受害者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他提醒,“1元購”模式被認定為賭博,相關網站將會關閉或者已經關閉,相關的交易記錄、充值記錄等信息無法查詢,如果消費者沒有及時辦理公證,將缺少維權的關鍵證據。因此,建議監(jiān)管部門責令這些網站停止經營而不是完全關閉。
王德怡指出,“1元購”模式已被政府部門明令禁止,說明這種交易模式從打擦邊球變成交易禁區(qū),這種交易模式對于整個社會交易秩序而言弊大于利,因此應當被放棄;市場經營者應在合法合規(guī)的前提下創(chuàng)新促銷方式,不要利用監(jiān)管的真空打擦邊球,誤入歧途。
“受害消費者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相關交易平臺的非法經營行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被騙取的錢款;針對一些詐騙平臺,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刑事控告,請求公安機關查處相關交易平臺的刑事責任,并責令其退賠受害資金損失。廣大消費者應遠離形形色色的‘1元購’交易陷阱,謹防上當受騙。”王德怡建議道。(上海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