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采訪了解到,合肥市近日推出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fā)展的財政獎補措施,其中,對所出租房屋為個人自有住房的,房東每平方米每年可獲獎勵12元。
出租房屋的租賃企業(yè)、中介機構、個人均可申請該補貼。《合肥市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fā)展財政獎補資金管理辦法》規(guī)定,獎補對象為合肥市轄區(qū)內住房租賃合同已在合肥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jiān)管平臺登記備案的出租自籌住房的租賃企業(yè)、提供住房租賃經紀服務的企業(yè)、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給他人自住的個人,且其住房在租賃監(jiān)管平臺出租備案,住房出租行為已依法納稅。
根據獎補辦法的規(guī)定,對于租賃企業(yè),當年累計出租面積達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0元。對于提供住房租賃經紀服務的中介機構,當年累計出租面積達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元。對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的個人,按照出租面積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2元。
合肥市房產局有關負責人說,作為國家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工作的城市之一,合肥市推出了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fā)展財政獎補措施。近年來,合肥市堅持政府主導、市區(qū)聯動、社會參與、資源共享,積極推動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獎補辦法的發(fā)布實施,是合肥推動落實該住房制度系列舉措之一。下一步,隨著租賃監(jiān)管平臺的優(yōu)化升級,企業(yè)、個人的獎補申請審核通過后,該筆補貼可直接發(fā)到企業(yè)、個人銀行賬戶,操作流程將會變得極為簡單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