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guī)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庇纱丝梢姡瑐鶆杖吮仨殐斶€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規(guī)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zhí)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zhí)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債務人實在沒有足夠的金錢償還,可通過以下方法解決:

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xié)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么在起訴后,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持,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