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時,抵押雙方應帶齊以下有關法律文件:

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代表證明書;

3、如代理人辦理,應有法人代表或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產權證明(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

7、如果抵押物屬于合資企業(yè)或股份公司擁有,應有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書;

8、如果是重復抵押,應提供前抵押權人同意再次抵押的書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產的抵押,應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10、抵押人應有聲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任何法律瑕疵的書面文件;

11、其他與抵押有關的法律文件。